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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常识讲座(一):批评是最深沉的一种爱国方式
刘支书助理 2007-03-23 12: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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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是大爱,一种是小爱。有的人疼爱自己的孩子,不忍让孩子受委屈,于是呵护他,赞美他;有的人也疼爱孩子,但他替孩子考虑得长远,于是磨练他,苛求他。前者爱得感性,后者爱得理性,你们说哪种爱是大爱?当然是后者。所以,批评自己的孩子的缺点,不等于不爱;赞美别人孩子的优点,不等于准备放弃自己的孩子,那是在激励自己孩子。这些日常生活中的道理我们都懂,但为什么在爱国的问题上,我们却有另外的道理呢?
中国式的爱国往往建立在对外仇恨、对内偏袒的基础上。恨外国越厉害,证明越爱国。日本曾经是我们的敌人,所以很多人把恨日本当作爱国的表现,谁要说日本两句好话,或者说中国不如日本的地方,谁就是汉奸,即使你说的是事实。在爱国者那里,事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立场和感情。
诚然,日本和其他一些西方列强曾经侵略过我们,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这段历史我们需要警钟长鸣。不过,牢记历史不等于牢记仇恨,我们要牢记的是:为什么我们会遭到侵略?对方有哪些长处需要学习?从这段历史中我们应该吸取哪些教训才不至于重蹈覆辙?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一代一代的牢记并反省下去。只是责怪别人、发泄愤怒既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也于自己国家的现在和将来无益。
我以为真正的爱国者是督促自己的国家反省甚过督促别人国家反省的人。唱自己国家的赞歌,这是人类自然的本性,这也是爱,不过,这是一种本能的肤浅的爱,或者说就是开头我们提到的小爱。真正的爱是对自己国家的批评乃至于苛求,只要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长远利益,这是大爱,那种听不得有人说自己国家坏话的爱是一种狭隘的爱,或者说是一种溺爱,溺爱的结果是把一个民族变得骄纵、弱不禁风。
当前,我们正处于这样一种爱国情景当中:千方百计找别人的缺点,千方百计放大自己优点。在人与人相处时,我们都知道要多看人家优点,少看人家缺点,这样才有利于自我完善和发展,但为什么在国与国相处时,却反其道而行之呢?以日本为例,我们都希望在未来的竞争中超越它,也许是经济的竞争,也许是军事的竞争。我们拿什么超越它?靠仇恨和责怪?说到底,竞争拼的是实力而不是口水。要让中国具备战胜日本的实力,你就要了解人家,尤其要了解人家的优点。不了解它的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了解人家的优点。
凭心而论,我们的“爱国青年”有几个了解日本?我们所知道的日本仅限于残暴和侵略,其他的呢?我们知道现在的日本和二战时的日本有哪些本质的区别吗?我们知道现在日本人的想法吗?我们知道被篡改的教科书只有不到0。04%的日本学生在使用吗?我们知道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不过是为争取选票而做出的姿态吗?我们知道日本是给予中国经济援助最多的国家吗?我们知道什么是武士道吗?
这一系列问题,不能简单地用仇恨的眼光对待,必须具体而精致的研究。了解对手是战胜对手最起码的前提,美国为什么能够在二战中战胜日本,除了实力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了解日本。本尼迪克特的《菊花与刀》就是战争中美国人研究日本人的一个成果,这本书详细分析了日本的国民性,其中不乏溢美之词,比如:“日本人生性极其好斗而又非常温和;黩武而又爱美;倔傲自尊而又彬彬有礼;顽梗不化而又柔弱善变;驯服而又不愿受人摆布”,这些言论发生在美日两国正在太平洋上进行殊死搏斗之时,在中国作这样的分析是难以想象的,可能早被扣上了“汉奸言论”的帽子。正是有这样对日本人客观理性的认识,美军在太平洋上稳扎稳打而不急于求成,一步一步逼近日本本土,最终取得了胜利。可是,我们许多“爱国者”连了解对手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说赶超对手的能力了。
爱国不是呼口号,不是喊两句“打倒”“消灭”那么简单和容易的事,它需要我们扎扎实实做事,认认真真负责。在发泄我们对别人的愤怒时,需要想一想,究竟对国家有利还是不利?需要想一想,一旦引起了争端,我们拿什么去和别人抗衡?当初闹义和团就是没有认真想这些问题,结果引起了灾难性后果。如果这也算爱国,那只算是不负责任的爱国。
其实,即使是义和团那样的爱国者在今天已经不多了,今天的爱国者是有义和团的思维而无义和团牺牲的勇气。大约2000年时,有个日本人在中国武汉让中国人下跪,结果中国的各大报纸纷纷登载,一片打日本人杀日本人的激昂声音。不少日本人看到这个消息后很担心,害怕 后到中国作生意或旅行时, 会有被打被杀的危险。结果日本的中国专家出来说话:“大家不用担心,尽管放心到中国去,不会有任何危险。虽然中国人说话时很不慎重,而中国人行动时却很慎重,他们非常清楚攻击日本人是要付出什么代价的”。日本专家算是把中国人看透了。
今天的爱国者大多是用口水爱国,一旦涉及自己切身利益,他们的爱国热情就要叫停。2006年发生了抵制日货的事件,不少人参与了砸日本商场的行动,爱国终于从口号变成了行动。然而,他们的抵制不彻底,他们让别人抵制日货而自己并不抵制,听说了有人砸日本商店商品和路边停放的日本进口汽车,但没听说有人把自己家里的日本家用电器毁了的事情发生。实际上,这样的爱国者从内心来说是怯懦的,从头脑来说是不健全的。我希望我们的同学不要做这样的懦弱者,而要做负责任的爱国者。
用口水爱国我们是有教训的。九一八事变后,人民对蒋介石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十分愤怒,甚至国民党内部很多将领也不满,抗日的声音越来越大,以至于蒋被迫暂时下台,由主张抗日的孙科主政。同时,日本方面受中国方面抗日排日浪潮的刺激,日本民众舆论对军方压力加大了,要求他们加速解决中国问题的步伐。1931年12月,日军进攻锦州,驻扎在锦州的张学良部队向南京政府求援,结果孙科派不出一兵一卒,因为那些平日高唱抗日调子的将领纷纷当起了缩头乌龟,他们各打各的算盘,都想保存自己的实力,最后锦州失守,孙科被迫辞职。不负责任的爱国加快了日本侵华的步伐,而这些人事到临头却不肯做出牺牲。
牺牲救国的意思是让别人牺牲,自己则挥舞拳头付出一点口水的代价,这和我们今天一些同胞要求别人抵制日货而自己并不抵制的做法异曲同工。我们谴责日本人禽兽不如的文章浩如烟海,而反思我们内心肮脏的文章又有几篇呢?大家心照不宣把自身安全和利益作为了爱国的前提,有了这个前提,好了,大家可以尽情释放爱国热情。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的爱国也是理性的,是实用的理性。
我们不要做这样的爱国者。我们的爱不应该掺杂个人功利和算计,我们所爱的国家不是抽象的,是生活在这块领土上具体的人、具体的环境。我们要爱国,其实很好办,就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爱护公共财产,不随地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买东西少用塑料口袋,孝顺你的父母、善待你的朋友等等,在我看来,做到这些比在大街上去喊几句“打倒倭寇”之类的口号更能体现出你热爱这个国家。试想,如果我们连自己周围的环境都不关心、对我们周围的人都不热爱,你又怎么可能热爱国家呢?
爱国的境界再高一点,就是把政府、政党和国家三者的关系搞清楚,这是我们下一次讲座的内容,今天就到这里。
中学生常识讲座二:热爱祖国
刘支书助理 2007-03-28 01:03:38
大家都知道,二战时期的隆美尔被称为沙漠之狐。在北非沙漠上,他常常以少胜多,在阿拉蔓战役以前,他几乎都取得了胜利。他的战功为他赢得了显赫的荣誉,1942年被希特勒授予元帅衔,成为了第三帝国最年轻的元帅。他的军事天才是如此的出众,甚至于受到了敌人的赞扬,邱吉尔评价隆美尔说:“尽管我们在战争浩劫中相互廝杀,请准许我说,他是一位伟大的将军”,但这位“伟大的将军”却在1944年被因“叛国罪”被希特勒下令处决。一个战功赫赫的元帅怎么可能背叛国家呢?原来,希特勒认为他参加了1944年暗杀希特勒的阴谋,于是以“叛国罪”为名,迫使他自杀。
背叛领袖就等于背叛国家,这是希特勒给隆美尔罗织叛国罪的一个隐性前提。在这里,国家、政府和领袖,三者之间被划上了等号,希特勒的逻辑是,背叛领袖就等于背叛政府,背叛政府就等于背叛国家,所以隆美尔背叛了国家。然而,历史是公正的,背叛希特勒的那些人今天被看作爱国者,因为希特勒和他的纳粹政权不仅给世界人民带来了灾难,也给德国人民造成了严重创伤。为了满足纳粹政权的扩张欲望,德国在二战中一共付出了死亡900多万人的代价,还不说领土、财产的损失。
当年的叛国者,今天的爱国者,这个变化表面上看是因为德国战败,纳粹政权瓦解的结果,而实际上是德国人从狂热的爱国主义潮流中清醒过来后,对国家和政府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的结果,德国不等于纳粹政府,更不等于希特勒,所以,背叛纳粹政府不等于背叛德国,恰恰相反,由于纳粹实行暴政,对这个政府的背叛其实是最好的爱国方式。
的确,有的时候国家和政府是搅合在一起的。当政府在行使对外交往的职能时,政府代表了国家,比如:中国和美国建交。中国是和一个在美国这块领土上行使政治职能的政权建交,同样,美国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建交。在英语里面政权意义的美国和民族意义的美国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是“The United States”,后者是“America”。大家注意看新闻联播,在外交场合,美方代表桌子上的牌儿,写的是“US”,那是“The United States”的缩写。如果你问一个游客是哪国人,他会回答“American”。在美国人哪里,“美国”的不同含义用不同的单词来表现,是清清楚楚的,而在中国,国家、政权、民族等所有含义都放在了“中国”一个词里,非常容易混淆。
在汉语里面,我们仔细琢磨,就能发现“国”这个字含义是复杂的。比如:国产、国际、国情、国界、国耻、国画、国语等等,这里面的“国”指的是国家。而在另一些汉语词汇里,“国”指的不是国家而是政府或者政权,比如“国庆”,在1949年前,国庆指的是10月10号,即武昌起义爆发的日子;现在的国庆则是10月1号。显然,这两个国庆中的“国”有不同政治内涵,前者指中华民国政权,后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所以,与其说国庆节是国家的生日,不如说是新政权诞生的日子。指代政府和政权的“国”在汉语还有许多,比如,国旗、国歌、国企、建国、国有等等。所有这些词汇混在一起大量使用,产生了一个严重后果,国家和政府这两个概念严重混淆。
有的同学可能会问,这不正好说明政府等于国家的吗?好的,让我们来看看国家和政府有什么区别?首先,什么是国家?国家至少应该包括三个要素:人民、领土、主权。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仆人、权力的执行者、被委托人。以我们班为例,如果我们班好比是一个国家,那么班委会就好比是政府,它是为我们大家服务的。这个班委是怎么产生的呢?大家民主推选的,政府的产生也应该这样。选举产生的政府就是卢梭所说契约的产物。
之所以需要政府,按照霍布斯的说法,“在没有一个强大权力使大家畏服的地方,人与人处于战争状态”,这就是说,如果没有政府扮演强有力的仲裁者角色,社会就会混乱,所以,我们通过每个人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的方式产生一个政府,使其为我们每个人服务。这表明在国家和政府两者之间,国家是目的,政府是手段,国家大于政府。执政者不是国家、不是公共权力本身,而只是它的一定时期内的执行者,或最多是代表。
由于中国历史的特殊性和汉语语言模糊性,自古以来,我们就不习惯做这样的区分,我们习惯了把朝廷与国家混在一块儿,就是梁启超所批评的“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在古汉语里面,我们更多的使用“江山”“社稷”“天下”这些词来替代“国家”,把人们的认识统一在“忠君等于爱国”的旗帜下。偶尔使用“国家”一词,也是从家天下的角度来使用。有句话现在很流行,那就是林则徐说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这句话被当作了爱国名言。其实,这是对林则徐的误解,人家心目中的国家不是别的,而是大清朝。为什么这么说?如果那时出现了革命党人,道光皇帝叫他去镇压,他去不去?肯定去。因为他被发配到伊犁后,最关心的是京城人事变动和自己复职的可能,至于抵御洋人一事,已不是他所关注的内容,他写给陕西巡抚李星沅的信说道:“海邦近事,得了且了,奚暇思考”。所以,后人不必拔高林则徐的思想境界,顶多也就是把忠君当作爱国而已,这和岳飞的精忠报国没什么区别。
由于汉语里类似于把朝廷等同于国家,或者把政府等同于国家的用法普遍存在,所以,一说爱国,人们想到的就是爱政府;一说反对政府,人们想到的就是卖国。在这样幼稚的思维方式中,产生了许多廉价的“爱国主义者”,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把本国那些有勇气和良知揭露黑暗、说出真相的人漫骂为卖国贼。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充当着专制力量的奴才,像是奥威尔《动物庄园》中那些没有个体意义的鸡鸭牛羊们,“台上讲话的是谁,他们就支持谁”,为显示自己的忠诚和爱国,他们今天为别国的恐怖主义灾难叫好,明天为轰平台湾喝彩。之所以说他们廉价,是因为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确保自己的爱国表演没有任何危险。其实,那些自己不敢批评监督政府,反倒支持政府压制批评的人,非但不是什么爱国者,而是国家的蛀虫。
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政府是人们德行软弱的产物,如果人人高尚,都能够自律,那就不需要政府了。为了限制人们的恶,于是人们理智的制造了政府出来管理。问题是政府一旦有了人们授予的权力,它又有可能滥用权力,政府也是人组成的,也有人的缺陷,就象孟德斯鸠指出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所以,反过来人们又要想办法来制约政府,怎样制约?一靠权力制约权力,二靠舆论监督。所以对政府的监督和批评永远是必要的,批到什么程度?要让政府怕人民,而不是人民怕政府的程度。为什么呢?《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斐逊说得好,“当政府怕人民的时候,人民就有自由;当人民怕政府的时候,就便是专制”。
所以你看美国人和中国人的区别,美国人一直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抱有戒心。他们信奉限权政府而非全能政府。联邦党人认为,暴政成为可能的基本原因是政府过于强大,因此,限制政府,特别是限制高高在上、民众的眼睛无法直接监视的中央政府的权力,就成为美国宪法制订的一项基本原则。读美国宪法,有时你会感到,与其说它是在授权政府可以做什么,还不如说它是在规定不允许政府做什么。因为在内心深处有着对政府这个“必要的恶”的高度警惕。“必要的恶”的提法,是美国学者盖瑞·威尔斯最近出的一本书《必要之恶》所谈到的,讲的就是美国人不相信政府的历史传统。
正因为美国人一直不大相信政府,所以他们老是担心政府干坏事,于是老是敲打政府。2005年的普利策摄影奖作品一共20幅,没有一幅是歌颂美国政府的,几乎全是反映伊拉克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象“武装分子袭击选举工作者”、“ 反美武装的还击”“大桥上的尸体”“悼念死去的士兵”等,矛头直指布什政府。
美国人对强政府的担心恰和中国人对强政府的渴望形成鲜明的对比。中国近代以来饱受西方列强的打压欺辱,而在民众看来,最直接和表面的原因是政府的软弱无能,于是,建立强大政府以御外辱,成为民众和民族的基本诉求。所以,在国人潜意识当中,政府变成为救世主,成为了一切问题的解决终结者。
殊不知,强大的政府即可以御敌,也可以制民,特别是在缺少对这一政府必要制约的时候和场合。苏联为什么能够进行“大清洗”,纳粹为什么能够轻易迫害犹太人,中国为什么会发生文化大革命,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就是,政府太强大,没有什么能约束它。《国际歌》有句歌词唱得好,“从来就没有神仙和救世主”,人民不能把自己的福趾寄托在政府身上,那样做是很可笑的。试想,主人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仆人身上,那岂非颠倒了主仆关系?
事实上,政府存在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人民谋幸福,而应是为人民谋幸福创造机会。又以我们班集体为例子,我们班委存在的价值在哪里?是协助老师为全班同学学习进步创造一个优良的班风环境,这是班委最大的使命,而并不需要班干部亲自去帮助同学提高分数。当然,有同学向你请教问题,你也应该认真解答,就象老百姓向干部求援,干部也应该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一样,不过,这是次要责任。
总之,我们只有把国家和政府区分得象水和油一样,我们的爱国才是真正的爱国。真正的爱国者敢于发出强烈的自我否定的声音,有勇气承受所谓“卖国”“叛国”的责难。在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恰达耶夫如此表述他的爱国理念:“爱祖国——这是壮丽的事情,然而还有更壮丽的事情,那就是爱真理……我并不想学会带着闭上的眼睛、崇拜的大脑、封上的嘴巴去爱祖国”。我们每个同学都要想一想,你抒发对祖国的热爱时,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的?大脑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中学生常识讲座三:中国比日本差在哪里
刘支书助理 2007-04-06 01:30:43
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19世纪中叶,有个美国人叫佩里,他率领四艘蒸汽铁甲舰侵略了一个东方国家,迫使这个国家开放通商口岸,签定了不平等的《安政条约》,美国在这个国家享有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和治外法权。从此,这个国家遭殃了,其他西方列强接踵而至,也强迫日本签定了类似的不平等条约。
故事到这里并不奇怪,无非是另一场鸦片战争的翻版,但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国家不但不仇恨他的敌人,反而为他的敌人树碑立传。这个国家在当年和美国签定不平等条约的地方——神奈川,建立了一座佩里公园。当年由佩里率领的黑船登陆的地点,竖立了一座佩里登陆纪念碑,上有前首相伊藤博文的亲笔手书:北米合众国水师提督佩里上陆纪念碑。 在佩里公园里,每年都有由民间组织的开国纪念活动,人称「黑船祭」。在纪念表演活动中,当年的“入侵者”以英雄的姿态出现。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明白这个国家就是日本。在遭受了侵略之后,日本和中国所做出的反应截然相反。日本人的做法,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简直是丢人到家了,别人欺负了你,你还要感谢人家。用中国话来说,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难道侵略有功吗?
19世纪中叶,我们中国也遭到了西方列强的侵略,我们也有纪念,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口村南面的林则徐销烟池旧址内,我们修建了“鸦片战争博物馆”,陈列了一批抗英时用过的大炮、炮子、火药缸、大刀、长矛及当年缴获英军的洋枪、洋炮等。与日本不同的是,我们纪念的是自己的“英勇斗争”,通过牢记敌人犯下的滔天罪恶达到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面对挑战,看来中日两国的区别在于,中国式纪念活动是进行情感教育,而日本式的纪念活动则体现为理性的自负。
于是,中国在排外和羡慕外国的矛盾心情中挣扎了一个多世纪,至今步履蹒跚;而日本义无返顾的投入到西方文化的怀抱,迅速崛起为亚洲第一强国。说到这里,可能有些同学坐不住了,难道我们就不要民族气节了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丧失了民族气节,这个国家都不可能强盛。民族气节是一个国家的精神支柱,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内在驱动力。不过,我们不能狭隘的理解民族气节。我认为,应该抗争的时候抗争,固然是民族气节的体现,而应当妥协的时候妥协,不等于没有民族气节,这是一种着眼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的爱国体现。在对外关系上,不分场合的一味强硬,我认为不是气节的表现,而是愚蠢的表现。
事实上,民族气节有表面和深刻之分。中国人的气节往往体现在表面上,以自我褒扬和坚决排外为特点,而日本人的气节在骨子里,以自我反省和虚心向敌人学习为特点。同样在遭受了侵略后,中国人不是去想怎样才能象别人一样发达,而是忙于谴责敌人,把敌人妖魔化,称他们为“洋鬼子“,这个称呼意味着,我们虽然在战场上输了,但我们在精神上赢了,相当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
说到这里,我要给同学们一个建议,在日常交流中,大家不要用“**鬼子”来称呼别人,要好好说话。那种蔑称,不但不能提升我们的形象,反而显得我们虚骄,更让人瞧不起。如果我们实实在在的战胜了别人,那时,你再使用这个称呼也不迟。我们要有强者的国民心态,而不要像我们阿Q祖先那样。
虚骄和虚心,两个词只有一字之差,但表现出的却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国民心态。前者是弱者心态,后者是强者心态。中国和日本的差距首先体现在了心态上。
吉田茂执政时期的日本几乎被迫接受了占领军颁布一切法令,包括宪法。现在日本宪法,还是当年迈克阿瑟制定的。尤其过分的是吉田茂签署了《日美安保协议》,协议第六条赋予了美国在日本永久的驻军权。这个协议一签署,就在日本引起了强烈反响,批评者们说,它会把日本变成一个事实上的美国的殖民地。吉田茂是怎么回答这个指责的呢?他公开声称日本变成了殖民地对日本发展有好处,他说:"正像美国原是英国殖民地但现在比英国更强大一样,如果日本变成美国的殖民地,最后也会变得比美国强大"(高曾杰主编,《日本的社会思潮与国民情绪》,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173页。)在1960年重新修订这项政策时爆发的骚乱,使艾森豪威尔总统取消了对日本的访问。这一条约尽管受到批评,但现在日本人认为,这个协议对日本发展成一个经济上的超级大国发挥了巨大作用。
用中国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人是典型的卖国贼。他的卖国行为还有很多,比如,他跟占领军司令官迈克阿瑟打得火热,完全成了美军的傀儡,用尼克松的话来说就是,“麦克阿瑟是法典的制定者,吉田则是执行者”。 由于,日本是如此的崇尚美国,以至于当1951年迈克阿瑟离开日本时,吉田茂感激淋涕,他在全国广播讲话中这样称赞一个占领他们国家领土的人,“麦克阿瑟将军为我国的利益而作出的成就,是历史上最光辉的业绩之一。 毋庸置疑,他受到了我国全体人民最深切的景仰和爱戴。在他离开我们国家之际,没有任何言辞足以表达我们国家对他的敬意。正是他,把我们国家从投降后的混乱和疲惫中拯救了出来;正是他,在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撒下了民主的种子。”(《领袖们》尼克松)
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中国发生处于被占领状态,我国人民的反应会是什么?有这样几种可能性:爱国者们陷入到长期的仇恨当中,持续抵抗,他们无法获得胜利,因为他们无法清醒的认识敌人的长处,更不可能以学生的心态,以敌为师;大多数想过太平日子的一般民众则可能成为没有思想的顺民;还有一部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和敌人合作,从而获得个人的荣华富贵,成为不折不扣的汉奸。很少人会卧薪尝胆、虚心向敌人学习,以便最终一雪国耻。
如果我们再了解一下,日本以学生对待老师的态度对待美国的心理背景,相信我们会更加震撼。整个二战,日军死亡212万人左右,其中死于中国战场50万左右,这意味着日军死亡人数将近75%是美军造成的,日本平民死亡67万,几乎全是死于美军轰炸。照理来说,日本人应该十分仇恨美国人,所以,当时很多人预料,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将遭到日本人激烈的抵抗,比今天伊拉克抵抗美军更加激烈,尤其考虑到战争末期,日本“神风特攻队”的出现,这种可能性会很大。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日本人没有抵抗,没有打游击战。当迈克阿瑟进入东京时,只带了几个随从,并且没带武器,而当时,东京还有20多万日军全副武装,不过,没有一个人向“侵略者”打冷枪。愿赌服输,这是日本人的普遍心态,他们把内心的愤懑转化成了日后重新建设国家的动力和向对手学习的渴望,所以在吉田茂执政的短短七年时间,日本重新以经济大国的形象站立起来,在经济上超过了战胜国英国和法国。后来再没有人说吉田茂卖国,从1957年到1972年,他的继承者岸信介、池田勇人、佐藤荣作继续执行了他的政策,以至于人们把后来的这些日本首相看做是“吉田学校”毕业的人。
象日本这样一个从“即使只有竹竿也要抵抗到底”的态度突然变为与占领者密切合作改革内政的国家,全世界除了日本,大概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如此极端的国家。或许正是具备了如此迅速转弯的能力,才使日本能够战后迅速崛起。这种转弯的能力,多次帮助日本抓住了发展机遇,吉田茂在《激荡的百年》中非常得意的做了这样的总结:“太平洋战争中,日本遭到惨败,可是整体看来,日本还是在国际政治的变幻莫测中巧妙地把握了自己的方向,这是日本人聪明的地方,尤其是明治时期的政治领导者都具有卓越的‘机智’。它应该一直受到提倡,日本民族永远不可以放弃这种‘机智’”。
这种“聪明“和”“机智”,在我们看来,几乎就是汉奸和卖国贼的同义词,但在武士道的信条中,吉田茂的做法,不但不受谴责,而且应该褒扬。武士道的信条是“智”“忍”“勇”,不能忍,就不配做武士。当年德川家康身处于两大强敌——织田信长和武田信玄的夹缝当中,全靠一个“忍”字活下来,并最终灭掉了他们,所以,吉田茂附强的行为能够得到日本国民的理解。本来日本就有类似的传统。
以日本为镜子,我们看看今天伊拉克的抵抗斗争,我相信我们会有一些新思考。若伊拉克人能够象日本人那样,迅速掉头向美国学习,伊拉克会是怎样的前景呢?个人觉得,前景应该比目前状况乐观得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今天伊拉克抵抗的不是美军的占领而是现代的文明,伊拉克抵抗者捍卫的不是民族的尊严而是落后的价值,抵抗时间越长,重建伊拉克工作的进展就越慢。支持伊拉克的所谓抵抗斗争,其实就是延长伊拉克人民的痛苦。
听到这里可能很多同学又会产生道德上的困惑,抵抗入侵难道错了?我想,世界是复杂的,任何问题一旦绝对化都可能发生与我们初衷想反的结果。也许我们可以这样来看问题,把同处于美军占领下的日本和伊拉克做一个对比,我们是否能说经常使用人肉炸弹的伊拉克人比不抵抗的日本人更有尊严?把曾经都被西方列强侵略的中国和日本再做一个对比,我们是否能说,中国不与西方合作的态度比日本与西方合作的态度更能够给人民带来福祉?这两个问题,我们恐怕都无法做肯定答复。
在认识世界时,我们常常被一些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公理统治着我们的大脑,这些公理有:抵抗高尚,不抵抗卑下;自我赞扬高尚,赞扬敌人可耻;被迫接受敌人的条约可耻,不管这个条约是否对自己有利,都要想法废除等等,这些看起来大义凛然的公理,固然,激发了中国人的爱国情绪,但同时也让中国人迷失在爱国情绪当中。自鸦片战争以来160多年的时间,中国人在如何对待西方列强的看法上居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一直延续着与西方的对立多于同一,情绪大于理性的思维传统。今天我这个讲座还不能为大多数人接受,就是一个证明。
之所以我们不如日本人虚心,源于我们内心不够诚实,无法做到鲁迅所说的“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于是,用瞒和骗来回避我们自身的弱点。当被侵略时,我们就渲染敌人的残暴,而回避为什么遭侵略的原因;当我们不得不承认落后时,我们就发扬一分为二的辨证风格,承认看得见的落后——物质落后,而不承认看不见的落后——精神落后;即使当我们必须承认物质落后时,我们也把原因归结于西方的侵略这样一个外部因素,今天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仍然坚持这个观点;当我们取得一分进步时,我们就用十分的热情来赞扬,而当我们面临十分的危机时,我们却往往用一分的注意来淡化;当有人批评我们发展的还不够快时,我们就用印度和非洲国家来作参照,以自我安慰,而拒绝与强国对比。
日本人则与我们相反,他们总是拿最先进的国家来与自己比。当他们在明治维新还刚刚起步时,他们的目标就是“脱亚入欧”,意思是不与亚洲国家为伍;当他们已经发展成了经济上的超级大国时,他们还在渲染危机,总是挑自己的毛病,索尼公司的总裁盛田昭夫说:“日本企业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取得飞跃进步,奥妙就在于企业经营者始终认为日本在一切领域中都落后于他人,从而产生一种紧迫感。他们情愿以欧美各国的学生自居,坚持交学费,学习经营手法,吸引新技术。”
所以,尽管现在日本人均收入已经超过美国,达到了4万美圆,但日本上下却充斥着危机意识。前不久他们重拍了一部唤起危机意识的电影《日本沉没》,在日本引起了强烈反响。而我们人均收入才不过2000美圆,我们却自认为已经进入“盛世”,我看,有这样的看法才是中国最大的危机。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研究过21种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后来相继消亡的文明。结论是这些文明死亡的原因,无一例外,都不是他杀,而是自杀。他们失去了进取心,被历史淘汰出局。我们是否会成为汤因比所说的第22种文明呢?值得每个人思考。
中学生常识讲座四:民主会导致动乱吗?
刘支书助理 2007-04-19 23:55:24
民主会导致动乱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把“民主”的概念弄清楚。什么是民主?简单地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这个说法描述了民主最本质的东西,但还不够完善,显得粗糙。
为什么说这只是一种粗糙的描述,因为作为一个历史概念的民主,它在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含义。民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民主(即城邦民主)、近代民主(代议制民主)、现代民主(宪政民主)。城邦民主相当于我们的班级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班上重大事情通过全班讨论表决,古希腊城邦国家也是如此,城邦大事一般在广场通过召集公民大会解决。但是,随着国家地域的扩张,人们居住越来越分散,让所有公民参与表决的制度成本太高,并且受交通条件的制约,在事实上变得不可能,怎么办?于是,各地选出代表参与表决,这就是近代的代议制民主,英国思想家密尔专门写了《代议制政府》来阐述这种民主制度的优劣和运作方式。代议制民主确定了一般民主的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是经过人民选择的;(3)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4)少数服从多数,按多数人的意志作出决定;(5)公民都享有选举权;(6)各级政府主要官员须由选举产生。
但是,随着社会的演进,人们发现这种制度还有弊病。这个弊病我们可以通过如下情形来体会,比如,我们班是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班级,这就意味着,班委通过选举产生,并且班级的重大决策必须通过班级所有成员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公共意志,然后执行公共意志,总之,我们班级的管理模式符合上述民主制度的5个基本特点。我想,大多数同学都会赞成这样的管理方式,都觉得这样做比较公平,然而,这样的民主制度不一定能够保证班级公平,为什么呢?譬如,现在我们要对做教室清洁的问题进行民主表决,赞成由女生做清洁的请举手,结果是所有男生几乎都举手;赞成男生做清洁的请举手,结果是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举手了。事实上,我们班是一个理科班,男生35人,女生20人,因此,民主表决的结果是,35票对20票,女生做清洁。这个结果的产生是否民主?当然民主,但结果却是处于弱者地位的女生承担了班级所有清洁任务,而身强力壮的男生却袖手旁观,为什么民主产生如此不公平的结果呢?显然,民主在某个地方出了问题。
问题出在过分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过分强调公共意志,于是,导致了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这就体现出了民主的局限。怎样才能更加公平的解决我们班级做清洁的问题呢?好的,我们只需要在民主表决程序前,加上一个基本原则——男女平等,即平等的享受权利、平等的履行责任,并把这个原则置于最高法律效力的地位,也就是说,如果民主决策的结果,与该原则冲突,那么决策无效,必须重新表决,直到与男女平等的原则相一致为止,这样就不可能出现,女生承担班级所有清洁任务这一结果,因为该结果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班级的宪法,当然,我们还可能有其他原则。你们看,民主制度受到了宪法的约束以后,结果显得更加合理公正。这种改进后的民主,我们称它为“宪政民主”,这是目前人类社会已知的各种制度中弊病相对最小的制度。
首先阐述民主的内涵是为我们回答民主是否会导致动乱的问题做准备的。那么,动乱是怎样产生的?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发生动乱的原因肯定不尽相同,但其中至少有一点相同,那就是某些社会矛盾不断积累,而现有制度无法解决,于是矛盾激化,动乱产生。面对社会矛盾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控制矛盾,尽可能不让矛盾显现出来,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在矛盾可控制阶段,社会相当稳定,缺点是矛盾一旦不可控制,社会必然大乱。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秦的统治。秦朝通过焚书坑儒来控制言论,通过酷刑来压制人们的不满,这种高压统治在一定时间内,维持了秦的稳定局面,但矛盾并没化解,并且不断积累。于是,当矛盾不可控制时,秦末农民战争爆发。几乎所有的专制统治面对矛盾时,都会采取同样的应对方式——控制矛盾,即使是中国的盛世王朝也不例外。盛世和乱世的区别在于,压制人民的程度不同而已。
另一种方式是释放矛盾。当矛盾产生时,矛盾各方各自表达自己的要求,各自追求自己的利益,于是形成不同利益集团,并在法律的前提下与对方讨价还价。这种方式的缺点是,社会上始终存在各种闹嚷嚷的声音,有时甚至会大吵大闹,不如专制社会寂静;优点是,矛盾不易积累(不等于不会积累),因为矛盾有更大的释放空间和更多释放的机会。要做到这点,就必须给予每个人平等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必须实行民主。
到这里我们可能已经看出来了,无论实行民主和专制,都有动乱的风险,只不过民主的风险比专制的风险更小而已。具体到我们中国,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呢?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无法一概而论,必须象数学一样进行分类讨论,作具体的分析。
当我国国民的思想观念还是目前这种状况时,民主很可能导致动乱。目前的状况是,作为个体,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具生存智慧的人;作为群体,中国人的生存智慧几乎是世界上最幼稚的。当作为个体面对西方文明时,中国人会迅速的适应环境,然后融入到异国文化中,并顽强的生存下来,在美国的华裔大多比其他族裔混得好就是一个证明。但是,当我们在民族这个宏大话语体系下思考问题时,我们的智商就开始锐减,适应能力急剧退化,迟迟无法融入世界文明潮流。此时,作为个体的生存智慧——譬如,谦受益、满招损;譬如,识时务者为俊杰等,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习惯于以“合群的自大”和对暴力的推崇来掩饰内心的懦弱。中国人基本上都有这样的特点:当一个人面对小偷时,他会懦弱得逆来顺受,而当小偷被众人抓住时,懦弱的他突然会变成勇士并充满暴力,此时,打小偷最厉害的可能就是他。
这样的国民在获得民主权利时,会怎样运用这个权利呢?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我们应该从前面那一个问题中去思考,即当我们拥有殴打小偷的合法伤害权后,我们是否能保持理性?
之所以我们要有这一问,是因为民主来临后,我们可能会面临以下的情形:既然民主自由赋予了所有中国人,当然,西藏和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也理所当然享有民主自由权利,这就意味着他们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有发表分离主义言论的自由(加拿大魁北克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于是,西藏和新疆的独立很可能成为民主中国必须面对的课题,这点从所有多民族国家在民主化以后,都发生了分裂这一事实中可以得到印证,苏联分裂了,南斯拉夫分裂了,捷克斯洛伐克分裂了。当分裂发生的时候,我们做好了应对的思想准备吗?是走南斯拉夫式的内战道路还是走捷克斯洛伐克式的和平道路?我们根本就没认真想过这些问题。
各位,以我对我国国民的思想观念的了解,当我们把统一看作是最高价值时,我们就拥有了“合法伤害权”,十有八久,我们会行使这一权利,换句话说,面对分裂问题时,我们更大的可能是走南斯拉夫的道路:统一——分裂——内战——分裂,而象捷克斯洛伐克那样,理性谈判,和平分手,几乎没有可能。所以,尽管我们渴望民主,希望它早一天到来,但是在现有国民素质的前提下,民主的确有可能带来动乱。
当有一天,我国国民普遍把人权看作最高价值时,面对分裂问题,我们才可能理性对待,谨慎处理,才能避免动乱,这一天到来时也就是公民社会在中国形成之日,然而,公民社会的形成比制度变革所需要的时间更长,也许难度更大。西方著名的左翼政治和社会学家达伦多夫 曾给三个不同领域的变革设出不同的时间表:政治民主化及法治(六个月),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六年),公民社会的出现(六十年)。也许这个时间表不一定精确,但它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政治制度变革完成的速度最快,经济制度变革次之,公民社会形成最慢。
鉴于此,建设公民社会的工作应该提前进行,否则,当制度变革那一天来临时,却没有相应的社会形态与之适应,就可能重演辛亥革命的悲剧。辛亥革命之所以没能够象革命者预料的那样使中国迅速走上自由民主富强的道路,关键就在于,我们的制度与现代社会接了轨,但人们的思想观念却没有与现代社会接轨,于是造成制度与观念无法衔接的痛苦局面,就象孙中山自己评价的那样,“有共和之名而无共和之实”。
当然,强调公民社会的建设不等于坐视制度建设的落后,事实上,公民社会和民主不是孤立和割裂的关系,而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关系。渐进的民主,可以使人们接受到更加全面和对称的信息,使人们的思想观念更加理性、健康,从而推动公民社会的进程;反过来公民社会的发展,又会成为推动民主进程的健康力量。
那么,我想表达的意思究竟是什么?我的意思是,民主肯定是未来中国必走之路,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但不要把民主看作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中国这样一个民众普遍缺乏理性的国家,孤立地推进制度变革,极有可能淮橘北枳,出现与我们初衷很不一致的结果。当然,我得出这个结论的大前提是,民主很可能导致国家分裂,这个前提是否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讨论,欢迎同学们下来后与我交流。事实上,从我国分久必合,合就必分的悠久历史来看,国家分裂其实是中国历史的常态,这不是民主的罪恶,也不是民主的风险所在,真正的风险是,我们如何面对民主后可能出现的分裂局面?
中学生常识讲座五:美国是中国人民的益友
刘支书助理 2007-04-23 21:37:00
在我们的周围反美言论的声音是如此高亢,以至于有时我们会误会为,中美两国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昨天晚上,办公室里在闲聊伊朗核危机时,有位老师压抑着内心的愤懑,质问道,“美国的侵略怎么会说成人道主义战争呢?”是呀,阿富汗、伊拉克都没有邀请美国军队去他们的国家访问,难道这还不是侵略?今天我们这节课就来谈谈和美国有关的几个问题,在以下几个问题上,我们存在严重的常识错误:
一、 美国攻打伊拉克是为了石油吗?
十有八九,中国人会认为美国攻打伊拉克是为了石油,且不说伊拉克石油丰富,单单是布什家族和石油的密切关系,就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再有,美国国内的反战游行也打出了“NO WAR 、NO OIL”的标语,这一切充分说明了伊拉克战争是一场可耻的石油战争。是这样的么?
我们先不要匆忙下结论,最好是先了解了以下事实。在伊拉克战争爆发的2003年以前, 美国进口的石油总量中伊拉克石油只占8.5%(据伦敦和纽约设有办事处的专业能源咨询公司Utilis Energy对伊拉克石油领域所做的一份调研报告)。从2003年——2006年,美国每年进口原油总量保持在2亿桶——2。5亿桶之间,折算下来,美国从伊拉克进口的原油每年约1700万桶——2000万桶,当时原油价格30美元左右一桶,总值最多为60亿美元左右,而美国打伊拉克现在仅一个月的费用就高达84亿美元,据专家们估计,伊拉克战争最终所花的钱总价值在两万亿美元以上,这还不算美国人最看重的生命代价;另外,战争必然导致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国际原油价格从2003年年初时的30美元/桶升至2004年7月时的40美元/桶,现在的价格是60美元/桶左右,也就是说,由于战争的关系,为了购买石油,美国现在必须支付比战前高一倍的价格,美国一直是全世界石油进口最多的国家,原油涨价后,美国是最大受害者,总计给美国带来的损失在240亿美元——300亿美元之间。
如果,我们认为美国攻打伊拉克是为了石油,那就意味着,美国人为了获得60多亿美元的石油控制权(注意,不是无偿获得),而花费20000多亿美元,同时要承受受石油涨价后带来的负担,以及人员伤亡带来的舆论压力;也就意味着,美国人全是白痴!
显然,石油战争的说法十分荒诞。至于,美国国内有人这样说,那是正常的,因为美国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什么观点都有。科罗拉多大学的丘吉尔教授公开声称,911事件是美国人咎由自取,甚至还有人说,911事件是中央情报局干的等等,这些观点是被美国人所容忍的,但不是主流观点,也不能代表事实。
那么,美国为什么要攻打伊拉克?首先,为的是美国的安全。众所周知,美国怕死人,911一下死了将近3000人,美国人的观念一下发生了改变:美国并不安全。这个事件对美国人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美国人把911称为第二个“珍珠港事件”,这意味着美国进入到战争状态。恐怖分子成了美国当下最大的敌人,而萨达姆被看作是恐怖分子的庇护者和大规模杀伤武器的拥有者,萨达姆政权无疑是美国安全的威胁者。2003年,布什在国情咨文中表达了这样忧虑和警惕:“试想那19名劫机分子如携带其他武器,采取其他阴谋手段 ── 这一次是萨达姆·侯赛因提供的武器装备。只要一个小瓶、一个罐子、一个箱子被偷偷带进美国,就可让我们经历从未有过的可怖的一天。所以我们将竭尽全力绝不让这样的情况出现。”
只有推翻萨达姆政权,才不会出现美国所忧虑的情况,这一点美国人毫不掩饰,布什赤裸裸说:“美国保护本国人民的安全根本无须征得他人同意。”这也是美国绕开联合国的原因。从这个角度看,美国攻打伊拉克主要还是从自己国家利益出发,但是,由于萨达姆政权本身是一个专制残暴的政权,美国出兵之举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推翻暴政、解放伊拉克的正义色彩,不过,美国的初衷是为了自己。
另一个原因,是美国人需要在大中东地区推广民主制度。中东是专制的堡垒,除了以色列以外,其他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专制。二战以来,推广民主价值观是美国长期的一项基本国策。罗斯福曾告戒美国人,“我们的自由取决于自由在其他国家的成功。”显然,经过二战的教训,美国人意识到,美国的自由无法通过“孤立主义”来捍卫,美国的自由必须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自由联系在一起,否则就没有保证。在911后,美国则把本国的安全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联系在了一起。
美国是这样来认识本国安全和中东地区民主自由之间关系的:中东地区"自由匮乏"的状况为仇恨信条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当这个地区的公民无法通过开放的政治程序推进自己的利益和解决自己不满意的问题时,有人就会失去希望,退避到阴暗的角落,被怀有暴力企图的邪恶分子利用。在这样的社会中,希望社会自动实现经济改革,使自由匮乏的现象自行消失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美国国务卿赖斯以"民主和平的前景"为题在《华盛顿邮报》发表署名文章:“我们在这个新世界的历程使我们认识到,如今各类政权的根本性质比权力的国际分配更加重要。一味否认这一点是轻率和不切实际的。我们的国策旨在建设一个各国实行民主和自由的世界……促进自由是保障安全的惟一现实途径”
所以,攻打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建立民主伊拉克,既是当下对基地组织的釜底抽薪之举,也是维护美国国家安全所必须长远利益所在。那么,我们如何评价这场战争呢?我个人的观点是,不管美国主观动机是什么,客观上的确是把伊拉克人民从暴政下解放出来了,就象伊拉克民主和人权的主要倡导者之一萨菲亚·塔勒布·苏海勒在谈到她的祖国时说的那样:“我们遭受萨达姆·侯赛因侵占长达35年。那才是真正的侵占。……感谢美国人民付出的牺牲……特别要感谢各位军人。”
在谈及占领还是解放的问题时,意大利著名的新闻记者法拉奇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意大利人在1945年能够从墨索里尼手下解放出来,是因为盟军已占领了五分之四的意大利;换句话说,是因为有了二战。没有那场战争,我们就一直得承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
在二战中,盟军毫不留情地轰炸了我们;我们像蚊子一样地死亡。但在意大利,在从罗马到佛罗伦萨的道路上,盟军也同样在阵亡。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45,806美军和17,500英军阵亡,还有来自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印度和巴西等国的盟军;还有选择了戴高乐的法国人,还有选择了第五或第八军的意大利人。有谁能猜到在意大利有多少盟军的墓地吗?60多个。最大、最拥挤的是美国军人的,在拿图诺,有10,950个墓碑;在佛罗伦萨附近,有5,811个。每一次我路过那里,看到那潮水般的十字架,我都因悲痛和感激而颤栗。”(《愤怒、自豪与怀疑》)
需要注意的是,二战时的意大利并未主动挑衅美国,战前没有跟美国的直接冲突,这和伊拉克与美国尖锐对立的背景还不一样。如果我们接受法拉奇的观点,为什么不能接受苏海勒的看法呢?事实上,法拉奇之所以把“毫不留情地轰炸了我们”的美国人看作是解放者,并感激,是基于她内心的一种基本信念:人权高于主权。
二战以来的历史表明,如果和平的前提是驯服、恐惧、失去尊严和自由,这就不再是和平,而是自杀。犹太人、库尔德人、科索沃阿族人被屠杀的经历就是证明。为了帮助我们理解人道主义的干涉具有正当性,我们不妨来复习一下历史。1933年,当纳粹上台后,开始迫害犹太人时,罗斯福曾经进行过谴责,但被希特勒指为“干涉德国内政”。的确,德国犹太人是德国公民,如何对待,是德国的家务事,美国有什么权利说三道四,就如同家长打自己的孩子,邻居无权干涉一样,这就是“主权高于人权”的逻辑。遗憾的是,30年代的美国盛行孤立主义,没有把干涉进行到底,客观上纵容了纳粹的种族迫害,造成了20世纪最大的人道主义灾难。试想,当年美国有今天充当世界警察的意识,很可能大规模的迫害尚未开始,希特勒就已经被制止,甚至纳粹政权羽翼尚未丰满就可能被西方国家联手推翻了,哪里还有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灾难。
正是由于吸取了历史教训,所以战后,美国摆脱了自华盛顿以来的孤立主义外交政策,开始成为世界警察。说到世界警察,其实,二战后中国也是世界警察之一。(待续)
中学生常识讲座六——追寻“台独”的历史渊源
刘支书助理 2007-07-10 02:17:31
在我们大陆的教科书里面,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一历史,我们最早可以追朔到三国时期孙权派将军卫温到达台湾,时称夷洲;后来,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再后来,郑成功收复台湾、康熙设立台湾府等,这一切构成了我们声称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依据。不过,这一说法在台湾遭遇了不同声音的挑战,我们来看看部分台湾人是怎么看待这一历史问题的。
一、被遗弃的台湾
根据盘古版的台湾史的说法则是,早在宋代则有汉人移居澎湖。当时澎湖岛与台湾岛互不相涉,澎湖已成为汉人的势力范围,但台湾岛还是“蛮番”之地。澎湖变成台湾的一部分,是一六六一年﹝郑成功征服台湾﹞以后的事。
一三三五年,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征收盐税,这是中国首次在澎湖设置政府机构。明初洪武帝裁撤巡检司,并把居民迁移于泉州。自此澎湖成为无主之地约二世纪之久。到一五六三年,明朝才复置巡检司,数年后又废置。
一六六二年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占领台湾,现在史书多称为收复中华失土,但在当时的中国人看来,却是增添了新领土。明朝遗臣卢若腾做了一首诗,序言说:“澎湖之东有岛,前代未通中国,今谓之东番。其地之要害处名台湾,红夷筑城贸易,垂四十年,近当事﹝指郑成功﹞率师据其全岛,议开垦立国,先号为东都明京云”。
清雍正皇帝一七二二年即位时,下诏曰:“台湾自古不属中国,我皇考﹝指康熙」神武远届,拓入版图 ”。一六八三年,施琅灭郑氏王朝后,台湾才首度成为中国领土。在清朝领台二百余年当中﹝一六八三至一八九五年﹞,大部份时间都把台湾隔离开来,严禁人民私自渡台,必须有官务商务才可渡海到台湾。渡航时不准携带家眷,已渡台者也不准接眷同住。
部分台湾人根据以上“史实”,否定了“台湾自古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说法,认为台湾成为中国不可分的一部分,为时不过二、三百年,并不是一般所说的一、二千年。从而为台湾的独立奠定“历史的基础”。
不能说部分台湾人的看法完全没有历史依据,问题是,如果必要的话,我们可以从更多的历史典籍中找到比这些“史实”多得多的依据来支持“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这一说法。如果部分台湾人的逻辑成立的话,那么,日本也可以找到一些史实来声称,“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领土”,譬如:《大清一统志》说台湾原属日本:“台湾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国,名曰东番。明天启中﹝一六二一至一六二七年),为红毛荷兰夷人所据,属于日本”。一八七一年所编的《重纂福建通志》还保持这种见解。
然而,尽管有一些“史实”支持,但日本绝不敢声称,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日本的领土,否则,就成了笑话。毕竟,与中国方面提出的证据相比,日本的“证据”单薄得可笑。部分台湾人的做法何尝不是如此。
所以,从历史中去寻找依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其实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尤其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5000年历史和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的国家而言,要证明自己的任何观点,都可能轻而易举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论据。事实上,两岸在台湾历史地位问题上的分歧不是一个谁的证据更充分的问题,而是愿望的问题,即部分台湾人为什么不愿意认同自己的中国人身份?
罗大佑有一首被大陆封杀的歌曲叫《亚细亚的孤儿》,这首歌曲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台湾人许多共同的感受:台湾是被大陆遗弃的孤儿。台湾人的这种感受首先是基于台湾两次被大陆政权割让的历史,一次发生在1622年,荷兰人侵占澎湖并构筑要塞,明朝举兵攻打。1624年,中荷达成协议,以荷军撤出澎湖为条件,同意荷兰占领台湾岛。另一次发生在1895年甲午战争之后,清朝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所以,在台湾产生了一种流行的看法:台湾自古不属于中国,曾屡次被外族统治过,而这些外族﹝包括中国﹞从未把台湾看做他们自己的家。
其次,是由于在大陆政权的外交压制下,台湾在国际上地位暧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敢与台湾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台湾孤立于世界,于是,台湾被遗弃了。孤儿的感受,绝大多数大陆人是无法理解的,因为我们永远不会站在台湾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些历史和现状,我们站得更高,总是站在“大中华”整体利益的高度而忽略了那块曾经是蛮荒之地的居民的感受。
一个族群或者一个地区的人民,当他的国家不能保护他时,他就会选择自我保护。独立,就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台湾独立,最早要追朔到1895年清朝割让台湾后。
《马关条约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签署。关于这样重大的事件,清朝政府始终未于事前告知在台的官民。把割让台湾与澎湖列岛的条约内容传给台湾巡抚唐景崧的,是唐的老师张之洞。条约缔结的第二天,享有「台湾才子」清誉的邱逢甲往访唐景崧,告诉他台民反对割让,有意抗战到底。同月十九日总理衙门正式通知割让台湾与澎湖列岛。通告中写着:“割让台湾为非不得已,台湾虽然重要,总比京师为轻。又台湾系海外孤岛,不克防守”云云,使台湾人民陷入失望与悲愤的深渊。
邱逢甲往访唐景崧时,极力劝他留在台湾。两人会见后,邱逢甲发表如下声明,表示台湾独立的意向:“台湾已被朝廷遗弃,台民无所依靠,唯有死守而已”。随即迅速进行台湾独立的准备,于一八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发布《台湾民主国独立宣言》。二十四日将宣言译成外语送至各国驻台领事馆,二十五日举行独立典礼。唐景崧被推为台湾民主国的总统同时制定蓝地黄虎的“黄虎旗”为国旗、刻有“民主国宝印”文字的国玺、以及建年号为“永清”。
台湾民主国政府的主要阵容是:总统唐景崧、副总统兼义勇军统领邱逢甲、内政部长俞明震、外交部长陈季同、国防部长李秉瑞及防守南部的大将军刘永福等,拥有军队5万余人。台湾第一富豪林维源,虽被推为国会议长,但坚辞不肯,捐献银一百万两给民主国后,独立庆典的第二天就潜逃至厦门。于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就此诞生。但在未获各国承认之下,受日军攻击,148天后消失于无形。
这一历史事件,在大陆教科书里面笼统地称为“台湾人民的反割台斗争”,并未出现“独立”“建国”等词。当然,台湾独立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一种姿态或者手段,不过,随着岁月流逝,手段或许也会被别人改写成目的。大陆历史教科书刻意疏忽了“独立”一说。显然,这样的疏忽是另一种目的,是一种高尚的、爱国的目的。在大陆人民看来,统一台湾的问题是一个简单地1+1=2的问题,没有讨论的价值,从而忽略了台湾问题的复杂性。
台湾问题的复杂性还跟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相关。如果,仅仅是日本在台湾横征暴敛,掠夺式的经营台湾,那么台湾问题或许还稍微简单一些,那样的话,台湾人自然会产生对祖国的向心力,然而,历史并不是象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发展。
日本对台湾的统治分为三时期:始政时期(1895年-1915年)、同化时期(1915年-1937年)与皇民化时期(1937年-1945年)。
在第一个时期,台湾总督府与日军为主的日方统治,遭遇台民顽强的抵抗。除牺牲惨重外,也遭致国际上的嘲笑,因此曾经在1897年的国会中,出现“否要将台湾以一亿元卖给法国”言论,称为“台湾卖却论”。这个情况下,日方实施软硬兼施的殖民地政策,一般称为特别统治主义。
这20年,为镇压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屠杀了约40万人;另一方面,为了台湾的长治久安,日本也开始大规模建设台湾,交通、运输、港湾等经济下游的基础建设工作开始启动。
在第二个时期,日本国内正处于由藩阀政府与官僚政治转换到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的所谓大正民主时期。1919年,田健治郎被派任为殖民地台湾的首任文官总督,他在赴任前,与日本首相原敬谈妥,以同化政策为统治的基本方针,并于同年10月正式向府内官员发表。他表示,同化政策的精神是内地延长主义,也就是将台湾视为日本内地的延长,目的在于使台湾民众成为完全之日本臣民,效忠日本朝廷。之后20年,总督府历任总督延续此政策。在具体措施上实施地方自治、创设总督府评议会、公布日台共学制度及共婚法、撤废笞刑、奖励日语等,以促进同化、减少台日差别。
在第三个时期,由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为了收揽人心,日本进一步实施台湾居民与内地(日本)居民的无差别待遇,1935年,1935年4月1日,总督府公布《台湾地方自治制度改正》,台湾首次进行了地方选举,台湾人首次获得权利进入日本国会,担任国会议员,同时,日本加大了对台湾的重工业投资。至一九三九年工业生产终于赶上农业生产,占总生产额的45%。台湾已到了工业社会的门口。
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基础建设”工程建设也更上一层楼。一直到日本放弃台湾之前,公营铁路被延长九○○公里,公路汽车伸长到农村地区。港湾的建设、扩张也有进步,一万吨以下的船只在基隆港可停泊二十五只、在高雄港则可停泊三十四只。到战争结束时,台湾是亚洲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工业发达地区。这是后来国民党能够在台湾创造经济奇迹的物质基础。
事实上,一些老台湾人对日本多少带有一些怀念之情的原因主要还在于,日本离台后留下的“软遗产”——普及义务教育。在强制义务教育的实施下,1944年的台湾,国民学校共有944间,学生人数达87万6000余人(含女学童),台籍学童就学率为71.17%,日籍则高达九成,远高于当时世界的平均水准。而中国大陆直到1949年,入学率才达到20%。这些东西构成了老台湾人亲日的重要原因。
二、二二八起义与省籍矛盾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于上午十点于台北公会堂举行。降方为日本所属台湾总督府,而福建省主席陈仪则以台湾行政长官的身分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受降,从日本末代台湾总督安藤利吉手中接过了降书,半个世纪后,台湾重新回归到祖国怀抱。
然而,国民党人(外省人)进入台湾后,他们惊异地发现,台湾人与大陆人在文化上已有微妙的差异。1992年,国民党当局出台的《二二八事件调查研究报告》中说:“台民在殖民统治下五十年,日人处心积虑所设计的隔离政策,造成台民对祖国的隔阂,更何况在日人有心的教育下,台民的认知和价值观,已与大陆民众有明显的差距。相对地,大陆民众及政府官员对台湾情形,亦非常陌生。”当时,国民党官员发现:“台湾人虽说同是汉民族,生活习惯、思考方式、处事原则,都与中国人迥异,尤其是穿著像日本人、又讲流利的日语、胸襟狭窄、处事待人缺乏通融等等。这简直是中国人八年抗战的民族敌人、日本鬼子!”另一方面,台湾人原以为日本人所宣传的中国人种种缺点都是骗人的,但是现在发觉有些是事实:“中国人不但没有卫生观念,随地吐痰、擤鼻涕;没有公共道德、自私自利;缺乏国家观念,公私不分、公然索取贿赂等。
的确,国民党进入台湾也把他们在大陆的贪污腐败等习气带到了台湾。再加上由于打内战的需要,国民政府将大量台湾物资运往中国大陆支持国共内战,造成物价飞涨、百业萧条、失业严重;再加上语言隔阂、治安恶化。终于使得台湾人由满怀期望转为失望,觉得国民党统治实在连日本人都不如。当时台湾民谚“狗走猪来”,即形容好不容易“狗”走了(指日本人,犬虽然烦但会工作),却又来了除了破坏甚么都不会的“猪”(暗讽国民政府)。最后,由一次偶发事件,扩展成全岛性反政府行动、省籍直接冲突的二二八事件。
1947年爆发的二二八事件在国民党的军事镇压下,不久随即结束,此后台湾进入白色恐怖时代,于是,许多老一辈居民开始怀念日本统治时期。由于日治时的台湾状况与国民党接收初期的恶化对比鲜明,于是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战后台湾本省人的国家民族认同、族群意识观念甚至台独运动。
在大陆历史教科书里面,把二二八事件看作为国统区内发生的配合解放军正面战场的第二战场,被看作是要求停止内战的民主爱国运动;而在台湾民进党看来,二二八起义是台湾要求独立的起点。民进党看法突出了省籍矛盾,强化了本土意识的觉醒。究竟谁的看法更接近历史真相?研究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对台湾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在二二八事件中,台湾人向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提出了八项要求:
(1)专卖局凶手,立即在民众面前枪决。
(2)厚恤死者遗族,无条件释放被捕民众,且不得追究发动之人。
(3)军队武装全部解除,交处理委员会保管,治安亦由处理委员会负责,中央不得派兵来台,以刺激民众。
(4)取消专卖局、贸易局,并令专卖局长向民众道歉。
(5)一切公营事业由本省人经营。
(6)公署秘书长及民政、财政、工矿、农林、教育、警务各处长及法制委员令委员,须过半数以土以本省人充任。
(7)法院院长及首席检查官,均须登用本省人。
(8)立即实施县市长的民选。
第3、5、7、8项主张都明显带有提高本省人士社会地位的诉求,省籍之争暴露无遗。
再从二二八冲突的过程来看,当台北市公署卫兵枪击请愿民众事件发生后,民众开始迁怒于外省人,“民众不仅毁物,也对外省人不分青红皂白地屈辱殴打”。(《二二八事件调查研究报告》)在台东──台东民众起义后,因此地福州人多,所以许多人都喊着:“不让福州人逃跑”“打死福州人”等口号。
另从国民党当局对二二八事件所作的反思来看。 “二二八事件,诚为台湾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谓其为悲剧,可分为两方面来看。就受难台人而言,不死于日据时期帝国主义者之摧残,却死于他们日夜盼望回归的祖国军警之镇压; 他们或批评政府,或提出台人治台等要求,自信并无反叛政府的行为,竟因此被处死,且多数并未经过公开审判的程序,甚或有秘密处决而尸首不存者,此断非文明社会之作法。甚至有些伤亡者,根本未参加过反政府的行动,只因军队肆行扫射而成为冤魂。就光复后来台服务的大陆籍人士而言,虽然部分军人或公职人员有贪污、营私舞弊等劣行,但并非所有公务人员尽皆贪官污吏; 然而在此事件中,部分大陆人士却成了代罪羔羊,为不法群众盲目攻击,因而伤亡,其数目虽没有台人受难者多,但也使得一些来台的公教人员心生恐惧而离开台湾,这些现象使大陆与台湾之间加深了隔阂。” (《二二八事件调查研究报告》)
显然,省籍矛盾是二二八事件的主旋律。在事件发生以前省籍矛盾就已经潜伏下来,事件后,省籍矛盾被国民党政府的铁腕所暂时压制,但却在台湾人和大陆人之间划下了一道更为广阔的鸿沟,以至于在今天,民进党为拉选票常常打“二二八”这张牌,强调省籍分歧,以争取到占据人口大多数的本省人的支持。
我们大陆人常常不能理解,“一国两制”给予了台湾人的优惠那么多,甚至比香港还多,为什么他们还要选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我们大陆人不能理解,我们用在台海进行军事演习的方式来为国民党助选,为什么国民党仍然失败了?我们不能理解,国民党治理台湾半个世纪,创造了经济奇迹,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为什么还被赶下了台?
不从二二八事件对台湾人的伤害入手来研究台湾,光用两岸政治制度的差异来解读台湾,无法对上述问题做出完整的解答。对台湾人而言,一国两制毫无吸引力,因为中央政府允诺的免税、保留自己的军队和制度等,并没有增加台湾人的权利,不统一,台湾依然拥有上述所所有的“好处”,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选择一国两制呢?
更重要的是,在今天的台湾,国民党代表外省人,代表与专制势力渊源很深的统治者,人数虽少且在野,但由于历史的关系,他们仍然控制着台湾大部分的政治职位;民进党代表台湾本地人,代表民主势力,人数虽多且在朝,但仍然在政治上处于挑战者的位置。台湾多数民众在感情上并不认同国民党,2007年的台湾民调显示,有70%的台湾人赞成以“台湾”的名义加入联合国,但考虑到台独可能引发战争,而不得在在投票时,有所顾忌。
为什么台湾人会有把民进党跟民主联系,而把国民党与专制挂钩这样的一种看法呢?
三、“美丽岛事件”孵化台独精英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有两个发生在台湾的事件是禁区,一是二二八事件,二是美丽岛事件,这两个事件都被禁止出现在媒体上,前者禁了40年,后者禁了20年。这两个事件使国民党政权丧失了大量的政治资源,而使民进党获得了相应的道义资源。二二八是本地人与外省人之间的对立,民进党站在本地一边;美丽岛事件是民主与专制的斗争,民进党站在了民主一边。对二二八我们多少了解一些,而美丽岛事件,大陆人一般知之甚少。
1979年5月中,台湾民运人士黄信介申请创办一个新的杂志——《美丽岛》杂志社。主要成员有许信良、吕秀莲、黄天福、张俊宏、施明德等。施明德后来曾经表示,创办《美丽岛》的目的是“要形成没有党名的政党,主张实行国会全面改选与地方首长改选”。
《美丽岛》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到1979年11月发行量已经超过8万册。11月20日,“美丽岛政团”在台中举办「美丽岛之夜」,会中开始筹划在世界人权日当天在高雄举行游行。
而国民党政府以将举行演习为由,宣布禁止任何示威游行活动,主要针对的就是《美丽岛》可能的游行活动。
结果游行照常进行,并与警方发生冲突。随即,军警展开全岛同步的大逮捕,国民党政府陆续逮捕了《美丽岛》杂志所有核心成员。在美国政府和世界人权组织的压力下,国民党政府被迫进行公开审判。1980年,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将黄信介、施明德、张俊宏、姚嘉文、林义雄、陈菊、吕秀莲、林弘宣等人起诉,其它30多人则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诉。最后判决结果,《美丽岛》杂志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黄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余6人包括吕秀莲被判12年有期徒刑。
"美丽岛事件"导致台湾民运核心全部已入狱,可是由于是公审,有包括陈水扁、苏贞昌、谢长廷等一批同情民主运动的律师投入为被告辩护,而且军事法庭的辩论内容又巨细靡遗的刊登在台湾报纸上。吕秀莲等在庭上控诉被捕后遭刑讯逼供,党外人士的民主理念,以及辩护律师的精彩辩论,对所有台湾人形同上了一堂真实的民主教育课程,而且后来也担任过民进党主席的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林义雄,其母亲与两个年幼的女儿竟在1980年2月28日在家中遭人以极其凶残手段杀害,冷血凶手至今尚未查获,外界甚至认为是国民党特务藉此警告党外人士,引起全台哗然。凡此种种,都使得党外势力在"美丽岛事件"后更受到台湾人民同情,而1980年底恢复进行的立委、国代选举,以及次年的地方公职人员选举,都有许多"美丽岛事件"辩护律师以及事件受害人家属参选,且纷纷高票当选。
美丽岛事件当中的受害者和辩护者,大都成了今天台湾政治的受益者。谢长廷也曾担任民进党党主席和高雄市市长,2005年任行政院长;苏贞昌曾任台北县县长、总统府秘书长、民进党党主席,2006年任行政院长;吕秀莲为副总统,姚嘉文担任考试院院长,林义雄为民进党前党主席,张俊宏为立法委员、陈菊2006年当选高雄市长;张俊雄则曾任行政院院长以及民进党的秘书长。
显而易见,美丽岛事件成为民进党最大的政治资本。民进党以此突显自己在争取民主、推动改革和反对出国民党专制统治的功绩。在大陆人心目中陈水扁、吕秀莲是中华民族的敌人,而在台湾人心目中,他们的名字与台湾的民主进程联系在了一起。国民党的道义形象则在事件后受到极大损害,即使与美丽岛事件没有瓜葛的国民党人连战、马英九的政治形象也受其累。
对台湾人来说,民进党是是本土政党,国民党则是外来政党。本省人要求民主,外省人则长期钳制民主,所以推进民主的进程必然伴随摆脱外来政权的控制,取消中华民国政权是民进党极其支持者的必然选择,随着老国民党人逐渐死去,这一趋势越来越难以阻挡。如果不是大陆对台独实施军事行动的危险存在,台湾去中国化的进程要比现在快得多。出于对近期安全的考虑,支持台湾独立的民众未必会投民进党的票,他们宁可选择维持现状,他们的心思是台湾不独,大陆不武,以后的事情(独立)慢慢来。
越来越多的台湾人认为,国民党建立的中华民国已经成为了台湾加入国际社会的障碍,因为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不承认中华民国,不承认存在两个中国的现实。如果台湾坚持以中华民国的名义加入国际社会,完全不可能达到其目的。要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台湾唯一的选择就是制定法律放弃对中国大陆一切的领土主权,即放弃中华民国的国号,并向全世界宣布。台湾人认为,台湾不是放弃已有的东西,仅是放弃实际上自己虚构的领土主权而已,所以对台湾及台湾人而言,没有任何损失,反而可以卸掉包袱,避免国际社会在承认哪一个中国的问题上做艰难选择。这样,台湾就可以象新加坡一样可以以一个独立的实体加入世界。这就是一中一台论出笼的缘由。
在台湾的政治生态中,国民党就象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不统不独的时间拖得越久,本省人的声音就越来越大,外省人的声音则越来越小,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过不了多久,象连战、宋楚瑜、李敖这样的外省人大多要死去,在台湾本土出生的本省人,最终会填补外省人死后留下的所有政治空间。
要在两岸实现和解,前提是双方必须了解真相,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和产生这些想法的原因。对台湾而言,它必须了解的真相是,无论是拥护共产党还是批评共产党的人,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接受台湾独立的事实,台独就意味着战争。对大陆而言,它必须了解的真相是,台湾人希望和平,但他们不会要丧失了人权和尊严的和平。海峡两岸仅仅要求对方的理解而不努力去理解对方,就不可能达成谅解。要避免悲剧的发生,两岸领导人需要抛弃一党私利,以最大的善意和对人权尊重来对两岸人民负责,而两岸人民需要更多的了解对方的历史和愿望,以最大的理性和克制来看待双方的分歧。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两岸中国人都应该从中进行思考。
中学生常识讲座七——国会议员打架是国家处于进步中的体现
刘支书助理 2007-07-14 02:46:31
一双在菜市场买的价值60美元的高跟鞋,经过一次抛掷的物理运动后,就卖到了一万美元,这是前不久从台湾传过来的消息。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在今年初在台湾立法会上,民进党籍的女“立委”王淑慧,脱下该鞋狠K国民党籍的立法院长王金平,该鞋被媒体称为“旋风飞天鞋”。后来,该鞋通过网拍,被旧金山一个华人出一万美元买下来,作为“民主见证”。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台湾已经司空见惯。国会议员打架似乎已经成为了台湾民主特殊的品牌标志。下面就是打架场面之一:
台湾立法委员打群架的事情,在大陆媒体多有报道。其混乱场面让我们大陆人瞠目结舌:原来国会也可以这样开——比拳头而不是数人头。许多朋友由此而得出了台湾民主糟糕的结论。在许多人看来,民主不是一个‘好东西’,有了民主之后又能怎样呢?或者,就算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它不适合中国人,看看台湾人民糟糕的处境就明白了。于是,我们对秩序井然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出无限优越感。
小时候,妈妈教育我们:“打架的孩子不乖”,国会议员打架就更不乖。无论基于什么理由,作为代表人民参政议政的议员,在国家立法机构里面大打出手,往轻里说,是大失风度;往重里说,是使民主蒙羞。
难道议员们不明白这个最朴素的道理吗?我想,他们肯定明白,比我们更明白,那为什么在国会里还会发生这样丢脸的事情呢?有人可能会说,中国国情特殊,中国人缺乏民主素质,所以一民主就乱。事实上,国会议员打架不是台湾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民主世界存在的普遍问题,俄国、乌克兰、韩国、墨西哥、甚至日本、美国都发生过类似事件。
2005年3月30日下午,俄罗斯国家杜马在召开全体会议时,来自俄罗斯自由民主党和“祖国”党的代表因口角而大打出手。会议大厅随后发生群殴事件,自由民主党领袖、副议长日里诺夫斯基被剥夺了一个月的表决权,如图:
2005年11月23日,部分韩国议员在首都首尔召开的国会会议上就是否开放国内米市打成一团。如下图:
2006年2月9日,在乌克兰总统尤先科到议会发表年度国情咨文之前,议员之间发生群殴事件,如下图:
2006年5月28日,在土耳其大国民议会以361票赞成的结果第二次通过关于直选总统的宪法修正案时,土耳其反对党议员与执政党议员扭打起来,如下图:
2006年11月,墨西哥当选总统费利佩·卡尔德龙将于12月1日宣誓就职,而左翼的民主革命党一直对选举结果不服,宣称要以实际行动阻止就职仪式。为确保总统就职典礼顺利举行,卡尔德龙所在的国家行动党的议员们11月28日上演了一场“演讲台保卫战”,在议会内与反对者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并胜利抢占总统就职仪式的重地——众议院演讲台。
最具戏剧性的是日本国会议员打群架的场面。我们知道,日本人一向以礼貌著称,但在国会里面打起架来,其火爆程度是其他国家望尘莫及的。2006年,就是否向伊拉克派兵和改革养老金等议题上,引发议员间的暴力冲突。其中一位女议员跳上桌子,与男性议员们大打出手,不但因身穿短裙走光,胸罩还被当场扯掉,如下图:
人们有一种误会,以为不成熟的民主国家才会发生议员打架事情,其实,在民主成熟的国家同样有类似事件发生。2006年6月7日,因口角美国阿拉巴马州参议院一名共和党议员对一名民主党议员大打出手,下图是CNN记录的当时的画面:
不仅如此,美国历史上还发生过议员在国会里决斗导致死亡的事情。而民主制度历史最悠久的、以绅士著称的英国人又怎样呢?在英国国会里,座椅连成一片的,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呢?据国会接待人员说,因为当年国会议员曾用椅子来打架,所以才改成现在这样连成一片谁也搬不动的样子。
以上事实表明,议员打架非偶然,带有制度性色彩,那么民主究竟是怎样引发议会暴力的呢?民主的过程是不同利益集团在法律的框架下讨价还价的过程,无数集团追求它们自身利益的过程就是公共利益得以确定的过程。为了使自身集团的利益上升为公共利益,每个集团都委托自己的代理人即议员在国会里为自己说话。由于不同集团各有各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在所难免,所以议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在所难免。矛盾激烈时,人们有两种方式来进行自身利益的诉求,一种是直接的,即发动群众进行游行示威,另一种是间接的,即通过国会议员的争斗来达成自身利益的实现,所以,在西方有一种说法,国会殿堂中的抗争就是群众运动的延伸。群众游行示威时,难免会发生一些暴力冲突,当然,这种暴力冲突也就有可能延伸到议会斗争中。
正因为议会斗争是群众运动的延伸,议员们必须卯足劲在议会里为自己所代表的选民去争取利益,争得越厉害,越能够得到选民的喜欢,下次才有可能再次中选。你看,在台湾的拳头议会里面,议员们之所以纷纷做武打秀,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冲上去才有民调”的道理。在设计代议制民主时就存在一个基本的导向,议员必须千方百计取悦于民众,这和专制制度的导向正好相反。为什么在专制制度下,国会的意见表达是高度一致、高度和谐的?因为专制体制下的所谓议员是对上负责的,他们无须取悦民众,他们取悦于最高统治者就行了。于是,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是他们的意志,一个人的思想就把所有议员的思想统一了,既然,大家思想是统一的,那么议员之间就不可能吵架,更不可能打架。
我们回想一下,在纳粹德国的国会里的情形。议员们行同样的礼,讲同样的话,没有任何争议。最常见的场面是,每次希特勒一讲完话,纳粹议员们象机器人一样站起来,“唰”地伸直了手臂,然后,热烈鼓掌,其和谐团结的场面简直令人感动。
在从民主的程序来看,它天然地就包含了对议员情绪化举动的宽容。英国是议会民主的创始人,早在1581年,英国人就为议会制定了一系列规则,被称为《罗伯特规则》,其中有一项规则是,“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然与议题无关,而且其它与会成员已表现出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则发言人的发言应予制止”。所以,在英国议会里任何人讲话都可能遭遇嘘声,甚至英国女王也不例外。嘘声是一种带有情绪化色彩的反应,既然嘘声是被允许的,那么从嘘声到动手敲打桌子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再从敲打桌子发展到敲打对手的身体也同样是很自然的事情。
我们发现,当英国人开始在议会里又打又闹时,中国参政的人们正恭恭敬敬地站在朝堂两边,揣测皇帝一个人的心思,以便君臣同心治理好国家;当纳粹德国上上下下齐心致力于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寻求生存空间时,美国的罗斯福正在焦头烂额,因为国会不赞同他加入二战的政策,仅仅为了一个《租借法案》被国会通过,罗斯福就煞费苦心地先修改《中立法案》,他的政策远不如希特勒的执行得顺利。然而,最后的结果是吵得越凶的国家犯的错误越少,他们最终战胜了议事秩序井然的国家。
如果我们想要团结胜利的大会,就必须彻底终结议会里面的吵闹,而要终结吵闹,唯一的途径就是用暴力压迫议员们闭嘴或者迫使他们只讲统治者希望听的话,这样就和谐了。问题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两个规律,一、不在议会里面打就在战场上打;二、议员不在议会里面争斗,群众就会在街头争斗。相比之下,议员在议会里面争斗,哪怕打得头破血流,是人们捍卫自身利益代价最小的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国会中最可耻的不是打架的议员,而是沉默的议员。
中学生常识讲座八——集体主义是专制的基础,个人主义是民主的前提
刘支书助理 2007-09-02 22:57:06
在中国,个人主义等于自私自利,集体主义等于高尚无私。从小到大,我们就被灌输这样的信条,并在一些有意识组织的集体活动中感受到了崇高,从而在实践上和感性上巩固了这一认识。在我的印象中,我的父母、我的所有中小学老师、绝大部分大学老师,基本上都重复着相同的话,于是,这种信念逐渐化成了我们的血液,融进了我们的灵魂。
除非不遇到合适的机会,一旦遇到,一颗集体主义的火星就会点燃我们内心潜伏着崇高,让我们在一个集体、一个目标、一种步伐所造成的强大力量中眩晕和快感。前几天,我看了一部纳粹纪录片《意志的胜利》,瞬间我就被里面的情景点燃了。在纽伦堡希特勒青年团的露营地,所有的青年人过着一种健康、纯洁、充满朝气的集体生活。成千上万的帐篷象棋盘一样整齐的排列,清晨,在号声和鼓声中他们一起起床,成千上万的青年赤裸着上身走出各自的帐篷,在一望无际的水龙头前,使用集体发的洗漱用品,然后擦皮鞋、刮胡子。有的象兄弟一般互相擦洗、互相梳头,发型整齐得象同一个理发师的作品。在欢声笑语中,青年人们互相用冷水刺激对方。洗漱完毕后,他们穿上统一的制服开始劳动,每个人脸上都充满了自信,仿佛他们正从事着人类有史以来最崇高的事业,他们因自己置身于一个伟大的集体中而骄傲。在劳动的间隙,有的给亲人写信叙述自己的感受,有的围成圈摔跤、有的把队友当成马骑与对方进行着骑士的较量……在这里,青春和热情泛滥得一塌糊涂。
在柏林街头,当穿着黑色制服的武装党卫军第一装甲师方阵,在纳粹军乐声出现在数十万夹道欢迎的德国群众面前时,征服了所有目睹这一切的人,妇女的尖叫、儿童的追逐、男人们热泪盈眶的眼睛,构成了一副名叫《意志的力量》的画面。闪亮皮靴、党卫军特有的骷髅标志、一张张年轻而冷酷的面孔,机械一般精确整齐的步伐,把集体主义铸就成了一粒粒子弹,瞬间击中了我们的心脏,使我们麻痹,继而大脑停止了工作。只剩下一种感觉——沉醉,只产生一个冲动——加入,只追求一个目标——强大。
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杰出的集体主义的宣传片。它比那些抽象的道德说教更具体,比那些具体的文字更直观,比所有类似的影视作品更宏大、更真实。这部片子最成功的一点就是,最大限度地释放出了集体主义的魅力,让我们体会到集体主义之所以被人接受,不仅仅是利他主义的道德自律,更是因为集体主义本身具有麻醉品一般的诱惑力,人一旦尝试,欲罢不能。这部电影彻底唤醒了我作为少先队中队长参加国庆游行时自豪而伟大的感觉。
我今年37岁,经历了一些生活中的沉浮,不再轻易地冲动,不再相信名词,但依然被一部充满了集体主义思想的片子所打动,因此,我知道做这个讲座有多么艰难,要避免那些与我有着类似感受的人们的反诘有多么不现实。首先,我要说的是,我尊重大家在感情上对我这个讲座的排斥,因为对集体主义的眷恋之情源于我们过去对乌托邦理想的一种高尚追求;其次,我要说,情感排斥不等于我们可以置事实与理性不顾。
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集体主义是极权和专制的前提,个人主义则是民主的基础。集体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由社会决定的,个人隶属于集体,集体高于个人之上,个人的需求和目标应该服从集体的需要,并且个人应随时准备为集体牺牲个人的需要和目标。集体主义的以上内涵,在我们看来天经地义,那为什么我们要说集体主义和专制有血缘关系呢?
对任何一个专制社会来说,控制与服从是他们巩固政权共同的法宝。一个人或者少数人怎样才能控制住数量比他们大千百倍的民众呢?仅仅靠军队、法庭、监狱这些国家机器是不够的,或者说国家机器是迫不得已时控制民众的方式,代价最小的方式是,让民众自觉服从,自觉奉献。怎样才能让民众自觉接受控制呢?
灌输集体主义思想,比如,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它可以让每个人为一个抽象的、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目标而自觉牺牲。在专制社会,“国家”是神圣高尚的代名词,它不是由具体的、充满各种错误的人组成,或者说,在专制社会,“国家”是所有人心目中的神,它独一无二,它永远正确,它值得所有的人都为之牺牲。似乎所有人都牺牲了,“国家”依然存在。在专制社会里,“国家”就是这样一个不依赖于个体而独立存在的怪物。
“国家”这个怪物是要喝血的,它必须把所有的血肉之躯吸干才能生存。吸干后,人变成了工具、变成了螺丝钉,变成了永垂不朽。这样做的道理很简单,既然,集体高于一切,国家高于一切,那么作为个体的人,只能服从于它,为它而生、为它而死。在纳粹德国,他们的国歌名叫《德意志高于一切》,他们的妇女是为德国生产优良后代的工具,科学被“看作是增进国家荣誉的一种工具”(《我的奋斗》),教育的目的“是把青年锻炼成一副有用的工具”(《我的奋斗》)。而在另外一些专制国家不把人说成工具,而说成“螺丝钉”,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有用之才”,这个“才”,其实就是一个通假字,它通钢材、木材的“材”。在专制国家,教育从没被看作公民个体自我发育、自我发展的需要,总是被看作“某某伟大事业的需要”,曾经流行的一句话,很好的诠释了这种工具性的“伟大需要”:革命同志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所以,专制国家可以培养火箭专家、导弹专家等,但永远不会培养具有独立情操和自由思想的人,这与他们国家的性质不兼容。
工具是没有个体意志的,它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被任意操纵和控制,所以,自古以来所有的专制主义者都热衷与把人变成工具,而把人变成工具最顺手的工具是集体主义。在集体主义情景下,产生了一个特定的道德体系,在这个体系下,它不让个人的良心自由地运用它自己的规则,甚至也没有个人在任何环境中都必须或可以遵守任何一般性的规则,即道德底线,换句话说,在集体主义道德体系下,人没有道德底线,有的只是国家利益和组织原则。纳粹可以一边弹钢琴一边屠杀犹太人,恐怖分子可以一边放轻音乐,一边把人质的头颅割下来,之所以他们内心不冲突,是因为他们坚信,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需要他们这样去做。
“讲不讲组织原则”,是这个体系下最重要的道德标准,所以,原则压倒良心、压倒人性是符合集体主义道德规范的。对于原则压倒良心或者扭曲人性的选择,他们往往给予的评价是“组织性强”或者“识大局、顾大体”。文化大革命时期,那么多丈夫揭发妻子、妻子背叛丈夫、朋友互相出卖的人,之所以没有道德上的耻辱感,是因为他们心中有一种更大的道德——组织至上、集体至上。
集体主义对社会的消极影响,长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于是,专制统治有了堂而皇之的思想基础。这个基础之可怕,并不仅仅在于相信的人多,而在于信念坚定者往往是那些执着而富于牺牲精神的人,这些正直的人们把集体主义等同于大公无私,以为自己做出牺牲,把自己的部分权利让度出来,是在增进集体的利益。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集体主义是少数人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工具。我们从小就习惯了被教育,要求我们“个人服从集体”,或者要有“集体意识”。这种教育隐含着如下内容:即使个人利益是合理的,如果与集体利益发生了冲突,也应该放弃,否则,就是个人主义或者本位主义。这就意味着集体权利优先于个人权利,这种优先地位的是怎样奠定的呢?
有个小故事,讲的是一家四个小孩一起看电视,其中一个小孩想看足球,其他三个小孩想看动画片,于是争执起来,最后,妈妈从厨房里出来评理,妈妈批评了想看足球的小孩,“你太自私了。你一个人想看足球,而他们三个想看动画片,你应该迁就大家”。小孩很委屈,问他妈妈“为什么我一个人的自私叫自私,他们三个的自私就不是自私呢?”
小孩言外之意就是,既然大家都是自私,三个人的自私为什么要优先于我一个人的自私?这一反问,问到了集体主义的要害上:集体的正当权利凭什么一定要优先于个人的正当权利?这种不平等的依据在哪里?
显然,集体优先的合法性不是源于集体权利比个人更加正当、合理,而是源于人数的多寡。这种不平等的优先权一旦被认定,就常常出现,以集体名义侵害个人正当权利的事情,比如,强制拆迁往往以整个城市规划的需要为名,迫使个人放弃合法权利,这是集体主义转化为专制思维的具体表现。而西方国家在拆迁时,之所以尊重个人产权,“风可进,雨可进,就是国家不能进”,其思想基础是个人主义,即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平等,集体或者国家无权要求个人牺牲其合法权利以满足集体需要。
当我们被要求放弃自己的权利满足集体的需要时,除了要问,集体和个体不平等的依据是什么外,我们还要问,我们让度出来的利益都到哪里去了?这是经不起追问的。
姑且不说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先说言论思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放弃了一部分言论和思想的权利,在批评方面,有些话只能点到为止,有些话根本不能说。那么,我们让度出去的这些权利到哪里去了?我们发现这样一个现象,权力越大的人,越敢说别人不敢说的话,到了毛泽东这个级别,他几乎可以表达任何观点,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他是全中国,不,乃至于全世界最自由的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可见,我们让度出去的自由造就出了少数人极大的自由。这就是集体主义最大的真相——集体主义是少数人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工具。
所以波普得出结论:“封闭社会是一个集体主义社会,是人治的社会,乌托邦的社会……而开放社会是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其变化和进步是零星的,而不是整体的、全盘的。”(《开放的社会极其敌人》)。尽管有波普的言论为个人主义助威,但并不能说服人们放弃以下的看法:一、个人主义缺乏凝聚力。二、个人主义形态下公民责任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牺牲的精神。
关于凝聚力问题,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在一定历史阶段,集体主义造成的凝聚力非常强大,以纳粹德国和法西斯日本为例,与个人主义的美国相比,其凝聚力有如下特点:形成迅速、影响范围广(在国内各阶层),能量大。其凝聚力的极端表现是纳粹的战争获得了90%以上民众支持,甚至连哲学家海德格尔也支持纳粹,而日本则以神风特攻队和“一亿玉碎”的牺牲精神表现出来。
但这种凝聚力最大的缺陷是,把人当零件,随意差谴,人一旦觉醒,凝聚力容易变成受骗后的绝望和沉沦。远的不说,文化大革命时,我们的凝聚力是多么强大,一个国家、一个领袖、一个声音,然而,人一旦清醒,人们不但躲避伪崇高,甚至也躲避崇高,世俗主义、功利主义迅速占据了人的心灵空间。
个人主义社会所造成的凝聚力,往往是渐进的,是走两步退一步的,因为,个人主义不是不要个体为群体服务和作出贡献,而是认为,为群体服务和作出贡献时的身份不应该是"部件"、奴仆甚至奴隶,而应当是具有独立身份、权利和价值的个人,所以,个体处于独立思考状态,于是,凝聚力的来势比较温和,但是持久而坚韧。这或许是美国是个人主义最盛行的国家,但同时也是凝聚力最强大的国家之一的原因。
关于责任意识和牺牲精神的问题。必须承认,集体主义潜含着责任和牺牲的可能性,反之,个人主义潜含走向自我中心,不顾责任和义务的极端化的可能性。从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已经表现出这两种可能性。就个人主义而言,从14世纪,人们在摆脱封建神学束缚和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自私自利追求个人享乐成了文艺复兴的副产品。18、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对此进行了无情的鞭挞,一系列吝啬鬼形象凸现了个人主义对人类美德的冲击。
真正的个人主义主张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的对等,在对自己负责的同时,对他人、社会也负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这里我们看出,在个人主义的实践层面,存在温和的个人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哈耶克称之为“真个人主义”(英美)和“假个人主义(法德)两者的区别在于,温和的个人主义把个人权利和社会责任结合在一起,两者处于平等地位,在美国,肯尼迪也曾号召美国人“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极端的个人主义则只考虑个人利益,完全不顾他人利益,就象托克维尔所说,“个人主义首先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论美国的民主》)。事实上,极端的个人主义已经不是个人主义,是反个人主义的专制思想,卢梭所倡导的法式个人主义最终导致了暴政,就正如极端民主不是民主而是专制一样。民主不是完美的制度,个人主义也不是完美的,只不过,从人类目前已有经验来看,个人主义的弊病比集体主义少而已。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个人主义?洛克、孟德维尔、哈耶克等用学术语言做了阐述,比如,哈耶克总结说,“真正的个人主义是一种理解社会生活的理论,同时也是一套社会行为规范”。我没有那么高的水平,只能对此作一点通俗的阐释:
一、个人主义首先是秩序和限制。个人主义鼓励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以不损害他人或者集体利益为前提。不仅如此,个人主义恰恰十分尊重别人的权利,比如在公共场小声讲话不妨碍他人,不随意破坏环境卫生等等。个人主义肯定强制力量存在的必要性,但强调要把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强调社会中应有约束它们的其他力量,并希望把它的权力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小政府”思想。凡认为个人主义就是为所欲为者,都是对个人主义的栽赃。
二、 人主义允许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是否承认人有主观上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一大区别。个人主义充分考虑了人性恶的存在,个人主义容忍人性恶,但不等于赞赏人性恶,而是主张通过某种途径,譬如,市场、选举等,将私恶转化为公益。
三、 人主义的哲学基础是,人类理性和利益固有的局限性。正因为意识到了人类的局限,所以,个人主义要求限制国家的权力而尊重、提倡自愿协作。集体主义则对人类的知识和理性充满了自负,声称自己的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声称自己已经掌握社会发展规律,人们剩下的事情就是服从领袖,服从安排,因为领袖就是掌握了社会规律的人。
可见,前者把生活习惯当成可以批判地思考的对象;而后者的生活习惯是一种自负的、非理性的态度,反对变化,充满了禁忌;前者的的成员在整体中的地位是变化和可交换的,它们之间存在竞争的关系。而后者成员象一个有机体的器官或细胞,每个单元的位置和功能是不变的,有的是可以思考、发号施令的大脑,有的只是听从命令、辛勤劳作的手或脚。
如果我们把个人主义和政治制度联系起来考虑,我们会发现这样一条路径:个人主义——意识到人类的局限——主张“零星社会工程”——自发秩序的扩展——宪政民主;反之,集体主义走下去则产生另一条道路:集体主义——理性自负——主张设计完美社会(如共产主义)——主张“整体社会工程”——计划和控制的发展——专制独裁。
所以,我们说集体主义是专制的基础,个人主义是民主的前提。《独立宣言》译成中文才二千三百字,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强调人有自由的权利、生命的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人,而不是指国家或政府。但要获得这些自由权利,需要我们付出和牺牲,尤其需要勇气,就象古希腊伟大的政治家、民主主义者伯里克利在著名的葬礼演说中所说:“幸福是自由的果实,而自由则是勇气的果实”。
中学生常识讲座九:关于言论自由的三个问题
刘支书助理 2008-01-10 00:39:59
一什么是言论自由?
这是一个在全世界存在着争议的概念,即使是在西方国家内部也无一个完全相同的标准,比如:在美国,宣扬纳粹思想合法,而在德国非法;在美国白宫前高呼“打倒布什”合法,而在英国海德公园高呼“打倒英国女王”非法。其他,还有种种对言论自由的不同理解和限制。如果,你由此得出结论:言论自由具有相对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国情的制约,我想,这个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你进一步得出结论,世界各国言论自由程度没有高下之分,那么,你过分强调了言论自由的相对性而忽略了言论自由的绝对性。
以西方国家内部对言论自由的理解为例来说,尽管它们在一些具体言论权方面有不同的限制,但它们对言论自由内涵的理解,有着以下本质上的相通之处:
一、 对国家而言,言论自由的前提是限制政府的权力。比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国会通过任何禁止言论自由的法律,否则因违宪而无效,而美国最高法院确实反复宣告美国政府颁布的众多法规因违宪而无效。
二、 对个体而言,言论自由的基本面是肯定性叙述,而限制言论的叙述是特例。在一些独裁国家,则反其道而行之,比如,在朝鲜,肯定金日成父子及其主体思想的言论在整个社会言论中只是一个特例,但却成了朝鲜言论的基本面,与此相冲突的、在数量上要多得多的言论却被禁止了。再通俗点说,在民主国家也存在不能说的话,但是能够说的话比不能说的话要多得多,在朝鲜这样的国家,情况相反,人们不能说的话要比能够说的话多得多。
三、 在政治言论上,人们几乎拥有绝对自由。比如,自由发表对政府官员,甚至对总统的批评意见,而不用担心会因此遭到迫害或压制,象不能宣传纳粹思想这样的限制是极少的特例,而这一特例的形成跟该国对历史的反省有关,与政治言论自由的原则无关;在民事言论上,受到的限制相对更多,比如危及公共安全的玩笑不能开。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电检入口处挂有“请勿开玩笑”的牌示,如果有人在此说“Hi Jack!”(杰克你好吗?)航警一旦听见,必将其逮捕法办,因为这句话正是英文劫机(Hijack)一词的谐音,类似的限制还有不能在公共场合惊呼“失火了”等等,总之,西方国家对民事言论的限制要比对政治言论多得多。
笼统地说,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每个国家都有根据本国国情而制定出的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措施。不过,承认这一事实,并不等于我们能够武断地下一个结论:世界上不存在言论自由和不自由的区别,即大哥莫说二哥,大家都差不多。为什么呢?言论自由可分为两大类,政治言论和民事言论,政治言论自由是整个言论自由的核心,衡量一个国家言论是否自由的依据是政治言论而不是别的。
有人故意混淆两种言论自由,以西方国家对民事言论的诸多限制而得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言论自由并不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于是,为限制政治言论自由寻找到合理性依据。这一混淆产生了严重后果,掌权者可以肆无忌惮的剥夺人们政治言论的自由却不必担心人们不满。为了便于大家对言论自由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我们这个讲座重点讲政治言论自由。
批评政府或者政府官员的言论最敏感的言论之一,中外皆如此,所以中外都有对此的一些限制,不过,这些限制有本质的区别,为了讲清楚区别我们来看两个案例,两者都涉及对政府官员的批评。
案例一
2006年8月15日,彭水县教委的办事科员秦中飞写了一首这样的词:《沁园春·彭水》“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词写好后,秦用短信以及QQ转发给了其他朋友。
9月1日,秦中飞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 “诽谤罪”刑事拘留。彭水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秦中飞诽谤了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称,秦中飞捏造了一首引起群众公愤的词,利用QQ和短信方式进行发送,严重危害该县社会秩序和破坏了蓝庆华(县委书记)、周伟(县长)的名誉,触犯刑法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诽谤罪。
案例二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纽约时报》1960年3月29日的一个整版刊登了《请倾听他们的呐喊》(Heed their rising voices)的政治宣传广告。特别谴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警方以"恐怖浪潮"对待非暴力示威群众的行为。可是,后来发现,广告中有个别细节不够真实。比如,广告中说有几位黑人学生因领导和平示威而被警察驱出大学校园,实际上这几位学生是因进入一家仅供白人就餐的餐厅抗议,使餐厅无法正常营业,违反了当时阿拉巴马州的种族隔离法和社会治安法而被驱,警察的行为基本上属于依法行事。又比如,广告称阿拉巴马州立学院的"全体学生 "都抗议警察的这一行动,实际上只是大部分学生。还有,马丁路德金被捕过4次,但广告上却说有7次。
于是,警方首脑沙利文起诉《纽约时报》。蒙哥马利市地方法院判沙利文胜诉,并判《纽约时报》需要支付50万美元的赔偿金。《纽约时报》不服,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1964年3月,最高法院以9票对0票一致否决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判政府官员沙利文败诉。
裁决的理由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护公民对政府官员行为发表的所有言论,其中包括错误的言论,除非人们是在明知错误,或不顾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恶意诽谤他人。裁决指出,允许民主社会自由辩论,比可能惹怒,甚至损害政府官员声望的事实错误要重要得多。裁决还说,政府官员要赢得诽谤诉讼,必须证明有关言论的动机是恶意的,而这在实际中几乎不可能被证实。
这两个案例起因几乎一摸一样,都是公民公开批评政府官员且有失真之处,但结果却大不一样,为什么?关键在于对什么是言论自由,大家的理解不同。美国的理解是,“公民对政府官员行为发表的所有批评言论,其中包括部分失真的言论”都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中国的理解则狭窄得多——一切针对现职领导人的积极而正确的言论才为言论自由范畴,否则,就是“危害社会的言论”,不受法律保护。
为什么美国法律在言论权问题上彻底地向民众倾斜而苛刻政府官员呢?大法官道格拉斯的意见书,用了两个“绝对”来阐述向言论自由倾斜的理由:“一、纽约时报和本案个人被告有绝对的、无条件的宪法权利去刊登广告,表达他们对蒙哥马利市政当局和官员的批评。“二、保护新闻自由免受破坏的唯一方法是:绝对豁免新闻媒体针对政府官员履行公务的批评”。
这个绝对自由意指既有发表正确观点的自由也有发表错误观点的自由,这是民主国家标志性特点,却恰恰是我们国家刻意回避的话题。
当然,“几乎绝对”的说法表明,还有极少数的政治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那么,哪些政治言论不受法律保护呢?一、捏造事实攻击政府官员的人品和道德。你可以骂布什是“流氓”但不可以说“布什贪污了1万美元”,前者属于观点性言论,受法律保护,人们拥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后者属于事实性言论,需要证据支持,人们不能公开乱说,否则不受法律保护。1991年4月,德克萨斯州一名前检察官因一家电视台错误地指称他接受贿赂而赢得5千8百万美元的赔偿,电视台为他们捏造事实的言论付出了惨重代价。
在彭水诗案中,秦中书的言论并没有针对具体个人(张三或李四)虚构事实损害当事人人品和道德,而是议论彭水行政弊病,显然属于观点性言论,对他的惩罚是在事实上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
二、号召以暴力推翻政府并且产生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这种言论构成违法有两个要件,一是暴力,二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第一个要件容易理解,而第二个要件相对具有模糊性。在美国,平常宣传暴力推翻资本主义政府的社会主义学说是合法的,但在朝鲜战争期间,公开宣传暴力革命被看作具有“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于是禁止。
通过以上事实,我们应该认识到言论自由的本质要件不受国情制约,它应该具备以下的共同点:
一、观点性言论应该受到宪法几乎绝对保护。各种发表的政治观点应该免于指控。个别不受保护的观点性言论,必须在法律上作为特例而明确公示,比如,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的观点等。
二、政治言论比民事言论应该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纽约时报诉沙利文”一案的原则只适用于对政府官员或公众人物的诽谤诉讼,而不适用于私人之间的诽谤诉讼。例如,如果某人因邻居骂了粗话起诉他,他是不受沙利文一案中给予的那种特殊保护的,因为法庭认为,邻里之间的争吵对公众生活和民主不是那么重要。
三、因为国情差异,不受保护的特殊言论在各国有区别,这是正常的,但是言论自由的本质要件——公民拥有批评政府和政府官员的权利,不应该有任何区别。如果没有这一要件,就没有完整的言论自由。
二、为什么需要言论自由
首先,言论自由是一个社会产生活力和创造性的源泉。远的我们不说,我们就说说自己。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人们言论自由程度远远低于现在,与此相应的是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现在;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了“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的主张,赋予了人们相对更多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尤其是1979开展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束缚,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全国人民返老还童,各种思想观念异彩纷呈,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空前释放,与此相应的是,经济迅速腾飞,我国的GDP从改革开放前的世界排名13提升到现在世界排名第4,超过了英国和法国,实现了“赶英超美”的第一步。
与我国的发展和进步相对的是朝鲜的停滞和落后。大家看了《前进北韩》这部记录片,朝鲜人民只能歌颂领袖不能批评,否则就会失踪;国际卫生组织的医生医好了一千例朝鲜患者,结果呢?没有人感谢医生,人们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异口同声感谢领袖的关怀,争先在领袖画像前宣誓效忠。当时,许多同学笑出了声。其实,这并不好笑,因为人民恐惧,因为他们担心自己表现得不如别人忠诚而遭到迫害,所以必须争先恐后的表忠心。这里,人民完全没有言论自由,必须说别人规定的话,结果,这个国家发展得怎样呢?大家从电视上看到了,人民目光呆滞,不敢与外国人搭话,街上汽车稀少,一到晚上城市漆黑一片,将近10%的人死于饥荒,整个社会死一般的寂静。为了掩饰这点,就靠大型团体操来粉饰,相当于给死者涂抹胭脂。
对于这种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异,密尔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其中的原因:“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
其次,言论自由是消除腐败的最有效的途径。言论自由才能造就第四种权力——媒体舆论的监督权,有了第四种权力,腐败即无处藏身,稍微一露苗头,即被打掉。美国前贸易谈判代表巴尔舍夫斯基的女儿很喜欢中国玩具。20世纪90年代后期,巴尔舍夫斯基来北京参加谈判时买了43个中国玩具,但除一个玩具外,其余42个都被美国海关裁定为逃税,于是,新闻媒体就此大做文章,攻击她假公济私。巴尔舍夫斯基不得不多次向国民道歉,这才平息了风波。
巴西前总统科洛尔的腐败丑闻就是由媒体率先揭露的,最后导致其下台并受到8年不能担任公职的处罚。巴西参议院议长巴尔巴略涉嫌贪污的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后,于2001年9月被迫辞职并受到刑事调查。后来,新总统卢拉上任不久,其夫人一次用公车将爱犬接到总统官邸,此事在媒体曝光而受到批评。至于一般警察、税务员、社会保障机构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更是媒体追踪报道的对象。
媒体暴光腐败现象,导致政府官员下台的例子举不胜举,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兰戴斯正确指出的那样,“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人民拥有言论自由就是最好的“阳光”。
再次,言论自由在各项自由中的具有基础性地位。我们自己也曾经有过和北朝鲜相似的经历,所以我们更应该体会到言论自由对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以中国共产党内最大冤案刘少奇案件为例,为什么当时能够办成铁案以至于全国人民均相信他是叛徒内奸工贼?人民没有言论自由啊,谁敢发表质疑的观点谁就会遭到残酷迫害,于是谎言重复千遍成了真理。对此,邓小平曾经总结道: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在英国、美国、法国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那里有民主制度。
那么,民主制度是什么?至少是,说话之后不怕秋后算帐的一种制度,也就是人民拥有言论自由的一种制度。思想自由若无言论自由支撑也就没有意义;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毫无意义;要是没有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也将不复存在。美国最高法院为什么象猎狗一样守护着言论自由?“破窗理论”的创造者弗雷德里克·巴斯夏曾经有一个关于自由价值的精彩看法:
“无论我们在讨论什么议题——无论是宗教、哲学、政治、或经济;无论它是有关于繁荣、道德、平等、正确、正义、进步、责任、合作、财产、劳动、贸易、资本、工资、税赋、人口、金融、或政府时——无论我是从哪个科学方法加以研究,我最后都会达成以下结论:解决所有人类互动问题的答案,便是自由。”
而所有的各种自由当中,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基本在哪里?你被欺负了,有喊痛喊冤的权利,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讨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问题;反之,你被欺负了,只能忍着,发不出声音,其他的一切权利都成了扯淡,因为你其他权利随时都可能被剥夺,反正你说不出话。或许我们能够理解了美国人对言论自由权的敏感。
其实,现代几乎没有国家否认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古典专制是根本不讲言论自由的,现代专制却不妨大谈言论自由,通过夸大言论自由的相对性,进而“合理”地限制言论自由来扼杀言论自由。一方面,说明言论自由的普遍价值吸引人心,无法抗拒;另一方面,也说明宪法上规定了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公民在事实上享有言论自由
三、言论的尺度是真话撑大的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权,那么,我们究竟有没有?客观的说,有一点,但是不够。我国改革开放前的状况和今天的朝鲜差不多,现在的言论尺度大多了,这是有目共睹的。那为什么又说不够呢?远的不说,说近的,以我们中学历史来说。一个问题出来了,你能否自由作答?当然不行,有参考答案管着。我们是在教科书范围内命题,并以教科书知识及其唯物史观作为唯一的依据来答题,否则就要接受分数的惩罚。
大家学过中国古代史,都知道八股取士的危害是钳制思想、摧残创造性,你们知道这个危害从哪里来的吗?不是因为文章分为“承题、起题”等八个部分,八股的形式固然呆板了点,但并无什么危害,它的危害在于考试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考生答题也必须以四书五经为依据,谁离经叛道谁落榜。密尔曾经举到中国的例子,他说,你看看中国这个国家,原来是一个非常有创造性的国家,有创造性的民族,出现了孔子以及那么多了不起的人物,到最后这个民族停滞了、衰落了,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文化他成功的做到了一点,就是使每一个人都按照一种模式去生活,一个模式去思想,最后这个民族的创造性就窒息了。
现在的历史考试、政治考试、语文考试基本上就是现代版的八股取士,它们和八股取士在本质上的相同点是:在一个划定的“正确思想”范围内命题和答题,不准越雷池半步。这个现状是言论自由程度不够在我们当下教育领域的反映。其他反映我们言论自由程度不够的事例还有很多,大家在现实生活中慢慢去体会。
言论的空间就象一个人的胃,如果总是摄入有限,胃就很小,胃的功能就会萎缩;如果经常吃很多东西,胃就会被食物撑大,胃的功能就会变强大。对言论而言,真话就是社会摄取的营养食物,摄入越多,空间越大,功能越好。
之所以专制国家禁止言论自由,是因为他们的“肠胃”功能很弱小,承受不了真话。国家机器的运转建立在按规定摄取思想食物的基础上,如此的挑食,以致于时间一长不但损害“肠胃”还会降低整个社会的身体素质,乃至于病倒。究竟一种思想好不好,不能由政府单方面裁决并决定取舍,必须把各种想法置于思想市场中,通过市场竞争说了算。这就意味着要尽可能多吃东西来建立思想市场。要建立思想的市场,就必须说真话,让各种不同的思想出现在社会的“肠胃”当中,通过竞争,一步步迫使政府放弃独霸的市场份额。当政府在思想市场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少时,我们说,言论的尺度逐渐变大了。
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你多一点,它就少一点,反过来,你少一点,它就多一点。在时机不成熟的时候,你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政府掌握的思想控股权,我们所能够做的是通过说真话去蚕食靠假话所建立起来的政府那部分股份,从而扩大在思想市场中的非国有股份,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国有股减持。
当年的非典事件和收容审查事件,最终能够在一个比较大的范围内求得合理的解决,首先就在于有人说真话,捅破了窗户纸,迫使政府不得不放弃在这些问题上的言论控制。没有民间的舆论压力,也许这些问题发展结果是不同的。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对公共事件没有足够的影响力,我们所要做的是为将来能够正确的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做准备。这个准备是什么呢?无论在班级管理还是日常生活中,不讲言不由衷的话,养成用自己眼睛看事情用自己大脑想事情用自己嘴巴讲事情的习惯,哪怕讲错了也不要紧,重要的是你讲了你想讲的话。
1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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